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职能配置 机构职能 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

高青县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中心

机构全称
高青县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92号
负责人
张承鑫
办公电话
0533-6962576
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执行国家和地方性环境标准、技术规范、环境测试新技术、新方法等提供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持。

2.参与制定辖区环境监测计划,承担辖区内环境管理相关监测任务。

3.开展辖区内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具体对大气、水体、噪声、土壤、生物、放射性、温室气体等环境要素进行监测,承担辖区环境评价工作,具体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编写辖区环境质量报告。

4.承担辖区内有关单位排放污染物状况监督性监测的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持工作,承担环境应急监测、预警监测、执法监测、减排监测、信访监测等监测任务,收集和归档污染源监测资料,为污染源管理提供监测数据支持。

5.承担辖区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减排规划、年度减排计划制定和减排目标落实的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持工作,承担辖区内建设项目总量确认和项目评审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统计服务、污染源普查服务等工作。

6.承担辖区内排污许可证核发与及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审核的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持工作。

7.承担辖区生态环境自动监控平台、环境应急指挥系统、环境综合业务信息系统、信息化环境监管网格平台和视频网络系统等的建设、管理、运行工作。

8.承担辖区内排污单位、河流断面、环境空气质量、高空视频、用电监控、扬尘监测等自动监测监控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实时调度、比对监测、数据审核、统计分析及汇总报送等工作。

9.承担所属实验室监测仪器设备检定、人员培训、实验室管理工作,编制《环境监测年鉴》和《环境质量年报》,承担监测质量管理控制及监测活动相关的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10.承担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提出预警建议,参与辖区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11.完成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