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统计局2022年“双随机 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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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022C/2022-524004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5-2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统计局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作用,按照市统计局工作部署和推进统计执法“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检查范围
以全县联网直报单位为主,执法检查范围涵盖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等专业企业。
二、检查内容
1.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2.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3.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4.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三、抽查比例及时间安排
根据省统计局统一安排部署,按照5%的比例抽取全县执法检查对象。 随机抽取检查单位名单,于10月31日前完成检查,于11月30日之前报送检查情况报告及执法案卷材料。
四、工作分工
1、县局统计执法监督科:负责对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案卷整理存档、公开检查等工作。
2、县局相关业务科室:根据执法检查工作需要,选派业务骨干配合参加统计执法检查。
3、各镇办(园区)统计办公室:在上级执法检查中做好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基层做好准备工作;协助县局做好检查后续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检查开始前及结束后,按照上级规定和相关部门要求,在相关平台,做好检查计划的登记备案、检查情况公开公示等。
2、对统计上严重失信的企业,在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双公示”及失信专栏、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并纳入部门联合惩戒。
3、对于地方、部门干预统计调查、执法检查、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按程序移交相关部门。
高青县统计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