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统计局

高青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4-25

《高青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包含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邮政编码等。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执行效果评估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本机关部门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等。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任免信息。

7.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

(1)《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线上查阅

可登录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免费赠阅点(线下查阅)

高青县政务服务大厅设有政府公报免费取阅点。赠阅点: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7号;联系方式:0533-6983505;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获取查阅方式:现场免费查阅。

3.政务新媒体:“高青县统计局”(微信号:gqxtjj)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5.政府信息查阅点:本机关在高青县档案馆(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21号;联系方式:0533-6967737;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服务内容:查询、复制、打印政府信息)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高青县统计局办公室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7153。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受理机构:高青县统计局办公室。

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高青县统计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6300;联系电话:0533-6967188。

3.网上申请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登陆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gaoqing.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8),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在线申请平台使用注意事项:(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应填写完整,联系电话、地址、信息获取方式要填写正确。(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高青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高青县统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高青县清河路9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 6967188

传真:0533-6967188

电子邮箱:gqxtjj@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1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7090

传  真:0533-6967065

电子信箱:gqxzfbgsxx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机关:高青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县机关综合办公楼916室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81239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路以东、长江路以北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65760

 

附件:1.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附件1:

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可多选)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高青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图解      音频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697188;传真:0533-6967188;邮箱:gqxtj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青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条例》要求,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着力做好统计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

健全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制定《高青县统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做好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数据、统计年鉴等统计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统计信息100余条,较上年度增加10余条。坚持将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部署、同步审签,发布解读材料2篇。积极回应关切,开展“统计开放日”1次,主动公开统计相关信息,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就经济普查工作等问题回复群众疑问。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实行分管负责人牵头,承办科室具体负责,并加强合法性审查,确保办理结果合规合法。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与上年度持平,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统计数据。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件,其中部分公开1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将目录进一步细分至三级指标,信息类别及其内容更加清晰明了,信息公开责任主体细分到具体科室。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信息经分管负责人审核无误并确保不涉密后,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将县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调整“统计数据”“数据分析”“其他统计指标”3个栏目,分类公开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做好“高青县统计局”微信公众号建设,优化“互动留言”栏目设置,加强政民互动,及时回复群众留言。

(五)监督保障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评指标,督促各科室高质量落实公开工作。更换政务公开专职人员1名。强化培训,加强对新进工作人员和中层骨干干部进行政务公开培训,组织开展培训3次,提高工作人员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网站部分信息公开栏目开设不规范,个别栏目重复开设,造成信息发布混乱。

二是政务公开培训力度不够,培训方式不灵活,导致办公室负责人员熟悉公开工作,其他业务科室对公开的要求、标准把握不到位。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信息公开栏目设置,重点对统计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优化,将统计数据、数据分析进行关联展示,同时对更新不及时的2个栏目进行了合并,提高了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标准化水平。

二是创新政务公开培训方式,加大培训频次,灵活利用全体工作人员会、业务培训会、集体学习会等契机,多形式进行政务公开知识培训,累计开展灵活培训3次。同时,利用“传帮带”的方式带动新入职人员,加强对政务公开政策文件及标准要求学习,提高政务公开队伍的连续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3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高青县统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公开统计公报、统计年鉴。按月公开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分析解读。按季度公开高青县生产总值初步核算结果以及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年度重点工作执行步骤、进展情况、下一步措施等,常态化落实工作任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未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公开方式多元化。通过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拓宽公开信息渠道;通过实地走访企业,为企业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清河路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697188;传真:0533-6967188;电子邮箱:gqxtj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青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扎实稳步有效推进。

(一)主动公开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本机关依据职责权限,制定了《高青县统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通知文件、会议议题、规划计划、办事指南、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等信息。2022年,本机关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数量90余条,比2021年增加了60余条,增长率超过了50%。其中机构职能公开2条,政策文件公开1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5条,统计信息34条,统计指标分析解读11条,其他数据分析解读4条,行政执法公示8条,“双随机、一公开”5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5条,其他类信息10余条。做好解读回应,2022年共发布政策解读16篇,通过政务新媒体及时公布监督信息、住户调查等具体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上年度结转0件。申请内容为获取房地产销售统计信息。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件,其中部分公开1件。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制发公文前首先确定公文公开属性,再进行下一步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及时修编《高青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高青县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完成《高青县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和时限要求。加强信息动态管理,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失效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增设“统计法律规范”“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数据解读”等专栏,细化统计领域信息公开。依托“高青县统计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群众进行统计信息公布、统计分析传递、工作动态发布,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五)监督保障

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新增加1名专职人员。制定了2022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2次,进一步加强对新入职工作人员和中层干部的政务公开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专职人员业务掌握不够全面。在信息公开平台操作、文件格式等方面,新进人员掌握尚不够全面,亟待培训。

二是公开信息滞后。在统计信息公布上由于疫情等原因造成数据公布滞后,部分信息、数据解读不能够及时公开。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培训。特别是对新进人员要进行相关业务指导,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加强平台操作能力,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是落实提升信息公开及时性有效性。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简化数据、分析提供方式,打通数据壁垒,在严格符合保密要求的基础上及时进行信息公开。

三是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发挥政务公开业务骨干才能,凝聚本机关政务公开合力,干足干够干实干细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机关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积极主动作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动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

二是树立“开门办统计,上门送服务”的工作理念,将政务公开工作与解决企业实际困难相结合。坚持“走出去”的工作方法,切实掌握企业、项目的真实情况。加强对镇办、园区的统计业务服务力度,帮助镇办、园区解决统计业务方面的困难问题,提升镇办、园区统计业务技能。加强对经济部门的服务力度。从全县经济运行大局出发,与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县各项经济指标的良好运行。

三是扎实、细致做好数据分析工作,夯实政务公开数据基础。在今年统计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明年更进一步。在经济运行方面,持续强化对工业、农业、贸易、服务业、投资等专业关键指标的监测分析,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本机关未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在主动公开方面,本机关以增加新栏目为契机,以图表等方式,使统计数据及解读展现方式更加全面。二是公众参与方面,通过政务新媒体平台以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展现统计政策解读,以每周工作总结等形式展现统计风采,接受群众监督。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

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清河路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697188;传真:0533-696718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了《高青县统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统计信息30余条,主要包括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数据、统计信息分析、统计违法举报、普查公报等。其中,2021年度本单位统计信息领域信息公开数量20条,机构职能领域信息公开数量1条,“双随机、一公开”领域信息公开数量7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领域信息公开数量3条。举办第十二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对统计工作的认知度,展现了统计部门公开透明的形象,让群众对统计工作有更直观的感受和更深刻的认识。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未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进程,制定政策文件管理制度,提高文件体系管理的规范化。加强我局政府信息的管理,促进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好政府信息动态调整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在制度层面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动态调整工作常态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目录及统计信息专栏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二是继续通过微信公众号积极发布本单位工作动态,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性,提高政府信息传送的有效性,加强群众的监督。

 

(五)监督保障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2021年共开展了3次业务培训,包括日常培训、集中培训、重点培训,深入学习政务公开职责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标准和流程,讲解年度重点工作。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力度还不够大,单位的信息公开制度还不够完善。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时不够及时,未做好对于相关政府信息第一时间准确公开的要求,没有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功能。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

二是拓宽监督渠道,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本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三是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次数,提高培训质量,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9号)规定,制定了《高青县统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在本单位及时学习相关政务公开的政策要求,定期展开培训工作,各专业负责人积极探讨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每一步规划,并严格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部署落实,配备专职人员及时学习并积极努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对于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专业人员请教并改正,目前各项工作已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本机关未承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在微信公众号“高青县统计局”发布工作动态,开设互动留言、督查栏目,拓宽了社会公众的监督渠道,并且以图片、文字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及时对社会公众呈现最新的工作动态。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高青县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县统计局办公室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清河路9号机关综合办公楼509室;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88;传真:0533-6967188)。

一、总体情况

(一)体制机制建设

1、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赵卫强同志任组长,局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设2名具体工作人员。

 

2、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高青县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照指南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类公开信息在发布前必须经过各科室初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局分管领导最后把关等多道审核程序,确保公开信息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

1. 深入推进优化服务工作,公开机构职能情况,如职责任务清单、机构职能、权责清单等内容。

 

 2. 及时公开发布各种统计信息及重要部署执行信息,如按年公开高青县统计年鉴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按月公开全县经济运行情况,按季度公开重点任务进展等情况。

 

 

3. 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回复情况。高青县统计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积极办理回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0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0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0件。

 

4. 主动公开本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资格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统计违法举报途径等内容,并公开2020年执法结果及统计年报。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相关情况,如抽查计划、抽查事项清单、检查结果公示等。充分保障了社会对统计部门的抽查、执法等动态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按时办结数3件。在办结的申请中:予以公开3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

2.收费和减免情况

2020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本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0件,复议后起诉0件。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结果维持数0件,结果纠正数0件,尚未审结数0件,其他结果数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拟定公文时要提出信息公开属性建议,在发文批办单上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字样;对于主动公开的公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对失效的文件定期进行清理等。

(五)平台建设

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要求及时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栏目。

(六)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工作考核。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综合考核,明确各科室公开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二是强化机构建设。建立工作小组并积极组织局内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并组织2次培训及1次推进会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内容进行系统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

0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1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1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2

1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还存在着不规范、内容不健全、公开不及时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不足,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政务公开工作,提升自身工作水平,自觉支持并参与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来;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措施,增强实效,保障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充实和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高青县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0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高青县统计局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统计局联系(地址:高青县清河路9号机关综合办公楼;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88;传真:0533-696718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高青县统计局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5号)部署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深化统计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青县统计局继续明确由分管办公室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作为责任科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并向社会公开,明确公开任务,落实具体责任科室。二是强化平台建设。利用好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的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本单位2019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因此无法公开办理结果。

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方面:通过高青政务网,公开了《高青县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高青县统计局领导干部工作分工》《高青县统计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高青县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高青县统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9项内容。

做好数据公开工作方面:根据市统计局反馈数据情况,在数据查询栏目及时公开了全县生产总值、进出口总额、地方财政、居民收入等数据。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对于申请的信息可以公开的,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对于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对于较为复杂的申请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了解群众需求,避免因误解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高青县统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2018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申请内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统计数据等方面。

申请处理情况:2019年共办结信息公开申请4件。全部为予以公开的办件。

2.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高青县统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高青县统计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方面,根据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完善高青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和监督保障机制。完善统计信息发布解读相关制度和管理要求,规范统计信息发布工作。责任科室认真履行职责,负责政府信息发布,加大政府信息审核把关力度,规范统计数据发布体制机制,做好数据解读工作,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扎实推进,及时公布进展情况。充分利用好统计开放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进行统计信息公开和宣传。

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方面,通过业务培训会议、例会等形式,加强对统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学习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熟悉了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和具体实务。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利用好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大统计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接受社会监督。

机构人员建设方面。县统计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2人兼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六)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监督考核,坚持将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各科室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政务信息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问题,进行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

0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高青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公开力度加大,但是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还需完善。

2020年,我局将加强以下工作,全力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提升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健全体制机制,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明确工作承担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高青县统计局

2020年1月20日

 

高青县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0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

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始,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88;传真:0533-6967188)。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国办发〔2018〕23号文件、鲁政办发〔2018〕21号文件和淄政办字〔2018〕118号文件下发后,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统计信息公开有关内容,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科室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统计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高青县统计局通过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统计信息40条;通过编制统计月报、统计年鉴公开了统计信息。

通过统计月报公开了11期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简析、4期地区生产总值(GDP)数据、11期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11期全县主要工业产品产量数据、11期工业分行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11期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数据、4期全县规模以上建筑业总产值数据、4期国内贸易数据、11期全县规模以上服务业数据、4期全县居民家庭收支数据、11期县商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等部门统计数据、11期全县各镇办主要经济指标数据、11期全县“四上”企业名单、11期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名单、11期全市各区县主要经济指标数据。



通过统计年鉴公开了2017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详细公布12类主要统计数据,主要包括综合核算数据,我县基本概况数据,农业数据,工业数据,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贸易业、居民生活数据,劳动工资数据,财税、金融、保险数据,交通、邮电、工商数据,文教、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数据,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数据,历史数据等。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抓好统计人才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了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因此无法公开办理结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8年,高青县统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8年,高青县统计局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0件。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底,高青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量为1个,兼职工作人员2人。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够规范,不便于公众查询信息等。

2019年,我单位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时,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易读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附件: 1.2018年度高青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2018年高青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ord版本下载.docx
                 3.2018年高青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版本下载.pdf
                 4.高青县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docx

 

 

 

高青县统计局

2019年3月20日

 

 

 

 

 

 

 

 

 

 

 

 

 

 

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统计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二)镇、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镇办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镇办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注:各子栏目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高青县统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19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

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始,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88;传真:0533-6967188)。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高政办发〔2017〕31号文件下发后,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统计信息公开有关内容,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科室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统计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高青县统计局通过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统计信息35条;通过编制统计月报、统计年鉴公开了统计信息。

通过统计月报公开了11期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简析、4期地区生产总值(GDP)数据、11期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11期全县主要工业产品产量数据、11期工业分行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11期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数据、4期全县规模以上建筑业总产值数据、4期国内贸易数据、11期全县规模以上服务业数据、4期全县居民家庭收支数据、11期县商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等部门统计数据、11期全县各镇办主要经济指标数据、11期全县“四上”企业名单、11期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名单、11期全市各区县主要经济指标数据。



 

通过统计年鉴公开了2016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详细公布12类主要统计数据,主要包括综合核算数据,我县基本概况数据,农业数据,工业数据,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贸易业、居民生活数据,劳动工资数据,财税、金融、保险数据,交通、邮电、工商数据,文教、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数据,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数据,历史数据等。


开展了7次统计执法行动,开展了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因此无法公开办理结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7年,高青县统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7年,高青县统计局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0件。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截至2017年底,高青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量为1个,兼职工作人员1人。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够规范,不便于公众查询信息等。

2018年,我单位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附件: 1.2017年度高青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2017年高青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ord版本下载.docx

           3.2017年高青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版本下载.pdf

           4.高青县统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docx

 

 

高青县统计局

2018年3月19日

附件1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统计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二)镇、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镇办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镇办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注:各子栏目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高青县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4

本报告由高青县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88;传真:0533-6967188)。

一、概述

2016年,高青县统计局按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16〕85号)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明确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科室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高青县统计局通过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统计信息37条;通过编制统计月报、统计年鉴公开了统计信息。

通过统计月报公开了11期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简析、4期地区生产总值(GDP)数据、11期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11期全县主要工业产品产量数据、11期工业分行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11期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数据、4期全县规模以上建筑业总产值数据、4期国内贸易数据、11期全县规模以上服务业数据、4期全县居民家庭收支数据、11期县商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等部门统计数据、11期全县各镇办主要经济指标数据、11期全县“四上”企业名单、11期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名单、11期全市各区县主要经济指标数据。



通过统计年鉴公开了2015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详细公布12类主要统计数据,主要包括综合核算数据,我县基本概况数据,农业数据,工业数据,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贸易业、居民生活数据,劳动工资数据,财税、金融、保险数据,交通、邮电、工商数据,文教、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数据,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数据,历史数据等。



开展了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高青县统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6年,高青县统计局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0件。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够规范,不便于公众查询信息等。

2017年,我单位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附件:1.2016年度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2016年高青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ord版本下载.docx

          3.2016年高青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版本下载.pdf


 

 

高青县统计局

2017年3月24日


附件1

 

2016年度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统计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高青县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88;传真:0533-6967188)。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高青统计月报、高青统计手册和统计年鉴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办公室、综合科为牵头科室,组织协调其他科室认真把好对外公开的信息,对经过审核的信息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统计工作制度。明确了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的内容和具体流程,建立了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强化信息保密工作,切实做到“应公开必公开、应保密必保密”的要求。三是强化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今年全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在局办公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人员,及时监督工作进展情况。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通报,日常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度,没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围绕职能,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公开的信息有局领导机构信息、公开指南、公文法规、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年度报告、执法依据、上报服务事项、统计信息。在这些公开的内容中,统计信息、公文法规和工作动态的信息量大。围绕着社会公众关心的统计数据,及时发布了全县各行业经济运行状况,包括工业、投资、消费品市场、财政税收等方面的动态数据信息。另外,还发布了群众关心的统计数据,如职工工资、居民收入消费、物价等动态信息。二是以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统计外网、月报、年鉴为主要载体,多种形式发布信息。2015年,在县政府门户网及统计报刊、统计信息网站上发布经济社会统计信息、分析共52篇。强化高青统计信息外部网站建设,及时在网站上发布动态类工作信息。及时编印2015年统计月报、2015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2015统计年鉴等各类纸质统计信息资料,统计产品向30多个县直有关部门及所有镇办免费发放。三是创新统计服务产品。县统计局在完善和丰富原有的统计月报、统计手册和统计年鉴等统计产品的基础上,加大统计分析力度。 2015年,重点推出《统计专报》创新性产品,共出版45期79篇分析报告。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全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利用周一集体学习时间,加强保密教育宣传;二是建立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三是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健全了《高青县统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高青县统计局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高青县统计局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等保密制度;四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各环节保密制度;五是专人负责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确保网络安全。2015年,没有发生信息泄密事件。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2015年度,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已发布至高青县统计信息网。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强信息联络人与各科室的协调和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和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相关培训和交流,着力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开阔视野,加强信息内容的提炼和升华。

十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与附表

 无。


附件:1.2015年高青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ord版本下载.docx

          2.2015年高青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版本下载.pdf

 

 

 

高青县统计局

2016年3月8日


高青县统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88;传真:0533-6967188)。

一、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高青统计月报、高青统计手册和统计年鉴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办公室、综合科为牵头科室,组织协调其他科室认真把好对外公开的信息,对经过审核的信息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统计工作制度。明确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具体流程,建立了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强化信息保密工作,切实做到“应公开必公开、应保密必保密”的要求。三是强化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今年全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在局办公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人员,及时监督工作进展情况。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通报,日常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4年度,没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围绕职能,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公开的信息有局领导机构信息、公开指南、公文法规、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年度报告、执法依据、上报服务事项、统计信息。在这些公开的内容中,统计信息、公文法规和工作动态的信息量大。围绕着社会公众关心的统计数据,及时发布了全县各行业经济运行状况,包括工业、投资、消费品市场、财政税收等方面的动态数据信息。另外,还发布了群众关心的统计数据,如职工工资、居民收入消费、物价等动态信息。二是以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统计外网、月报、年鉴为主要载体,多种形式发布信息。2014年,在县政府门户网及统计报刊、统计信息网站上发布经济社会统计信息、分析共70篇。强化高青统计信息外部网站建设,及时在网站上发布动态类工作信息。及时编印2014年统计月报、2014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2014统计年鉴等各类纸质统计信息资料,统计产品逐步向20多个县直有关部门免费发放。三是创新统计服务产品。县统计局在完善和丰富原有的统计月报、统计手册和统计年鉴等统计产品的基础上,加大统计分析力度。 2014年,共形成统计调研报告、分析14篇,其中获市县一等奖2篇,县三等奖1篇。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度,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4项,办结2项,2项转交镇办。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全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利用周一集体学习时间,加强保密教育宣传;二是建立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三是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健全了《高青县统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高青县统计局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高青县统计局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等保密制度;四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各环节保密制度;五是专人负责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确保网络安全。2014年,没有发生信息泄密事件。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2014年度,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已发布至高青县统计信息网。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联络人与各科室的协调和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和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相关培训和交流,着力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开阔视野,加强信息内容的提炼和升华;三是努力增加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

十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与附表

无。


附件:1.2014年高青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ord版本下载.docx

          2.2014年高青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版本下载.pdf

 

 

 

高青县统计局

2015年1月21日


高青县统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88;传真:0533-6967188)。

一、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高青统计月报、高青统计手册和统计年鉴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办公室、综合科为牵头科室,组织协调其他科室认真把好对外公开的信息,对经过审核的信息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统计工作制度。明确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具体流程,建立了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强化信息保密工作,切实做到“应公开必公开、应保密必保密”的要求。三是强化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今年全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在局办公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人员,及时监督工作进展情况。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通报,日常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3年,国务院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县政府成立了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充实了办公人员;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和PDA信息采集普查员并进行了集中培训,为后期的普查工作打下基础;完成我县普查区的划分和普查区图的绘制;通过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经普普查,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人人关注支持经济普查;开展了单位核查摸底工作,严把单位核查数据质量,加大对台帐的逻辑审核力度,截至12月底,顺利完成单位核查工作;2014年1月1日,全县经济普查工作进入现场登记阶段。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围绕职能,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公开的信息有机构信息、公开指南、公文法规、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年度报告、执法依据、上报服务事项、统计信息。在这些公开的内容中,统计信息、公文法规和工作动态的信息量大。围绕着社会公众关心的统计数据,及时发布了全县各行业经济运行状况,包括工业、投资、消费品市场、财政税收等方面的动态数据信息。另外,还发布了群众关心的统计数据,如职工工资、居民收入消费、物价等动态信息。二是以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统计外网、月报、年鉴为主要载体,多种形式发布信息。2013年,在县政府门户网及统计信息网站上发布经济社会统计信息、分析3篇,工作动态26篇,其他2篇。强化高青统计信息外部网站建设,及时在网站上发布动态类工作信息。及时编印各类纸质统计信息资料,如 2013年统计月报、2013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2012全县统计年鉴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全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在公开政府信息时严格执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3号)及《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9号),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同时要求各科室定期开展保密自查工作,确保已公开信息的安全。二是要求各科室积极开展自查,督促各科室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2013年度,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已发布至高青县统计信息网。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随着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各类统计信息需求的迅猛增长,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与统计力量相对薄弱的矛盾日益增加,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等方面都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1、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充实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

十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与附表

 无。


附件:1.2013年高青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ord版本下载.docx

          2.2013年高青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版本下载.pdf

 

 

 

高青县统计局

2014年1月21日


高青县统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88;传真:0533-6967188)。

一、概述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高青统计月报、高青统计手册和统计年鉴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办公室、综合科为牵头科室,组织协调其他科室认真把好对外公开的信息,对经过审核的信息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统计工作制度。明确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具体流程,建立了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强化信息保密工作,切实做到“应公开必公开、应保密必保密”的要求。三是强化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今年全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在局办公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人员,及时监督工作进展情况。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通报,日常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围绕职能,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公开的信息有机构信息、公开指南、公文法规、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年度报告、执法依据、上报服务事项、统计信息。在这些公开的内容中,统计信息、公文法规和工作动态的信息量大。围绕着社会公众关心的统计数据,及时发布了全县各行业经济运行状况,包括工业、投资、消费品市场、财政税收等方面的动态数据信息。另外,还发布了群众关心的统计数据,如职工工资、居民收入消费、物价等动态信息。二是以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统计外网、月报、年鉴为主要载体,多种形式发布信息。2012年,在县政府门户网及统计信息网站上发布经济社会统计信息、分析33条,工作动态27条,其他4条。强化高青统计信息外部网站建设,及时在网站上发布动态类工作信息。及时编印各类纸质统计信息资料,如 2012年统计月报、2012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2011全县统计年鉴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全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在公开政府信息时严格执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3号)及《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9号),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同时要求各科室定期开展保密自查工作,确保已公开信息的安全。二是要求各科室积极开展自查,督促各科室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2012年度,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已发布至高青县统计信息网。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随着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各类统计信息需求的迅猛增长,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与统计力量相对薄弱的矛盾日益增加,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等方面都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1、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充实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

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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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统计局

2013年1月29日


高青县统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2-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88;传真:0533-6967188)。

一、概述

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高青统计月报、高青统计手册和统计年鉴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办公室、综合统计科和办公室为牵头科室,组织协调其他科室认真把好对外公开的信息,对经过审核的信息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数据联审制度》、《定期数据报表制度》和《数据保密制度》等。明确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具体流程,建立了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强化信息保密工作,切实做到“应公开必公开、应保密必保密”的要求。三是强化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今年全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在局办公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人员,及时监督工作进展情况。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通报,日常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围绕职能,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公开的信息有机构信息、公开指南、公文法规、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年度报告、执法依据、非许可服务事项、统计信息。在这些公开的内容中,统计信息、公文法规和工作动态的信息量大。围绕着社会公众关心的统计数据,及时发布了全县各行业经济运行状况,包括工业、投资、消费品市场、财政税收等方面的动态数据信息。另外,还发布了群众关心的统计数据,如职工工资、居民收入消费、物价等动态信息。二是以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统计外网、月报、年鉴为主要载体,多种形式发布信息。2011年,在县政府门户网及统计信息网站上发布经济社会统计信息、分析63条,工作动态47条,其他6条。强化高青统计信息外部网站建设,及时在网站上发布动态类工作信息。及时编印各类纸质统计信息资料,如 2011年统计月报、2011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2011全县统计年鉴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全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在公开政府信息时严格执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3号)及《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9号),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同时要求各科室定期开展保密自查工作,确保已公开信息的安全。二是要求各科室积极开展自查,督促各科室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随着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各类统计信息需求的迅猛增长,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与统计力量相对薄弱的矛盾日益增加,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等方面都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1、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充实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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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统计局

2012年2月20日


高青县统计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2-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88;传真:0533-6967188)。

一、概述

201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高青统计月报、高青统计手册和统计年鉴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办公室、综合统计科和办公室为牵头科室,组织协调其他科室认真把好对外公开的信息,对经过审核的信息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数据联审制度》、《定期数据报表制度》和《数据保密制度》等。明确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具体流程,建立了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强化信息保密工作,切实做到“应公开必公开、应保密必保密”的要求。三是强化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今年全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在局办公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人员,及时监督工作进展情况。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通报,日常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0年,国务院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县政府成立了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充实了办公人员;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并进行了集中培训,为后期的普查工作打下基础;完成我县普查区的划分和普查区图的绘制;通过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经普普查,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人人关注支持人口普查;开展了人口摸底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加大对台帐的逻辑审核力度,截至10月底,顺利完成摸底工作;2010年11月1日,全县人口普查工作进入现场登记阶段。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围绕职能,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公开的信息有机构信息、公开指南、公文法规、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年度报告、执法依据、非许可服务事项、统计信息。在这些公开的内容中,统计信息、公文法规和工作动态的信息量大。围绕着社会公众关心的统计数据,及时发布了全县各行业经济运行状况,包括工业、投资、消费品市场、财政税收等方面的动态数据信息。另外,还发布了群众关心的统计数据,如职工工资、居民收入消费、物价等动态信息。二是以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统计外网、月报、年鉴为主要载体,多种形式发布信息。2010年,在县政府门户网及统计信息网站上发布经济社会统计信息、分析60余条。强化高青统计信息外部网站建设,及时在网站上发布动态类工作信息。及时编印各类纸质统计信息资料,如 2010年统计月报、2010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2010全县统计年鉴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0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全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在公开政府信息时严格执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3号)及《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9号),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同时要求各科室定期开展保密自查工作,确保已公开信息的安全。二是要求各科室积极开展自查,督促各科室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随着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各类统计信息需求的迅猛增长,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与统计力量相对薄弱的矛盾日益增加,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等方面都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1、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充实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

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1.2010年高青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ord版本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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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统计局

2011年2月20日


高青县统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88;传真:0533-6967188)。

一、概述

200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高青统计月报、高青统计手册和统计年鉴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办公室、综合统计科和办公室为牵头科室,组织协调其他科室认真把好对外公开的信息,对经过审核的信息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数据联审制度》、《定期数据报表制度》和《数据保密制度》等。明确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具体流程,建立了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强化信息保密工作,切实做到“应公开必公开、应保密必保密”的要求。三是强化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今年全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在局办公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人员,及时监督工作进展情况。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通报,日常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围绕职能,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公开的信息有机构信息、公开指南、公文法规、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年度报告、执法依据、非许可服务事项、统计信息。在这些公开的内容中,统计信息、公文法规和工作动态的信息量大。围绕着社会公众关心的统计数据,及时发布了全县各行业经济运行状况,包括工业、投资、消费品市场、财政税收等方面的动态数据信息。另外,还发布了群众关心的统计数据,如职工工资、居民收入消费、物价等动态信息。二是以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统计外网、月报、年鉴为主要载体,多种形式发布信息。2009年,在县政府门户网及统计信息网站上发布经济社会统计信息、分析50余条。强化高青统计信息外部网站建设,及时在网站上发布动态类工作信息。及时编印各类纸质统计信息资料,如 2009年统计月报、2009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2009全县统计年鉴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9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全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在公开政府信息时严格执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3号)及《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9号),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同时要求各科室定期开展保密自查工作,确保已公开信息的安全。二是要求各科室积极开展自查,督促各科室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随着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各类统计信息需求的迅猛增长,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与统计力量相对薄弱的矛盾日益增加,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等方面都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1、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充实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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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统计局

2010年1月23日


高青县统计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88;传真:0533-6967188)。

一、概述

200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高青统计月报、高青统计手册和统计年鉴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办公室、综合统计科和办公室为牵头科室,组织协调其他科室认真把好对外公开的信息,对经过审核的信息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数据联审制度》、《定期数据报表制度》和《数据保密制度》等。明确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具体流程,建立了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强化信息保密工作,切实做到“应公开必公开、应保密必保密”的要求。三是强化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今年全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在局办公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人员,及时监督工作进展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围绕职能,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围绕着社会公众关心的统计数据,及时发布了全县各行业经济运行状况,包括工业、投资、消费品市场、财政税收等方面的动态数据信息。另外,还发布了群众关心的统计数据,如职工工资、居民收入消费、物价等动态信息。二是以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统计外网、月报、年鉴为主要载体,多种形式发布信息。2008年,在县政府门户网及统计信息网站上发布经济社会统计信息、分析。及时编印各类纸质统计信息资料,如 2008年统计月报、2008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2008全县统计年鉴等。三是开展了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研究制定了全县普查方案,抽调精干力量,经过科学组织、合理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了经济普查任务,在各阶段工作中,我县经济普查工作,在上级领导关心指导下,在县领导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在全县1500多名普查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阶段工作任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8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全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同时要求各科室定期开展保密自查工作,确保已公开信息的安全。二是要求各科室积极开展自查,督促各科室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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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统计局

200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