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统计局
标题: 高青县统计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022C/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17 发布机构: 高青县统计局

高青县统计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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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作用,按照统计局工作部署和推进统计执法“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检查范围

以全联网直报单位为主,执法检查范围涵盖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等专业企业。

二、检查内容

1.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2.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3.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4.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三、抽查比例及时间安排

根据市统计局“双随机”抽取下发的检查单位名单,按照市局统一安排组织检查。1130日前完成检查,并于1215向市统计局执法监督局报送总结报告

四、工作分工  

1.县局统计执法监督科:负责对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案卷整理存档、公开检查等工作。

2.县局相关业务科室:根据执法检查工作需要,选派业务骨干配合参加统计执法检查。

3.各镇办(园区)统计办公室:在上级执法检查中做好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基层做好准备工作;协助县局做好检查后续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试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关于规范国家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公务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确保统计执法检查各项任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检查开始前及结束后,按照上级规定和相关部门要求,在相关平台,做好检查计划的登记备案、检查情况公开公示等,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有效性,完善执法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三)对统计上严重失信的企业,在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双公示”及失信专栏、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并纳入部门联合惩戒,切实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对于地方、部门干预统计调查、执法检查、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按程序移交相关部门。   

 

                          

高青县统计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