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统计局
标题: 高青县统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022C/2023-535152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16 发布机构: 高青县统计局

高青县统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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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效能,更好的贯彻执行县政府有关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推动县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动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入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决策公开,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对重大决策意见征集、会议决策事项、重大决策执行效果等及时公开;强化管理和服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二)加强信息主动公开。按照我局职责权限,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通知文件、会议议题、规划计划、办事指南、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等政务信息。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各科室在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时必须同步附解读材料,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件说明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完善机制。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落实

(二)强化培训,优化服务。加强对局新进工作人员和中层骨干干部进行政务公开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三)强化监督,规范运作。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主要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受理机构为高青县统计局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办公地址:清河路9号机关综合办公大楼

2、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

3、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4、办公电话:0533-6967188

5、邮政编码:256300

6、电子邮箱:gqxtjj@zb.shandong.cn

(二)落实指导监管责任。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三)组织编制公开事项目录。组织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及时公共相关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责任科室、单位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务公开负责人定期主要负责人汇报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供主要领导参考。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科室要按照工作要求,对照工作任务责任分解,逐项抓好落实。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推进工作开展,按时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收集、录入更新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及时发布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随生成、随公开的原则,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原则上,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