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统计局关于2025年三季度行政处罚结果的说明 | ||
|---|---|---|---|
|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022C/2025-555083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0-1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统计局 |
根据高青县权责清单,我单位有2条行政处罚事项:对统计调查对象迟报统计资料等行为的处罚;对统计调查对象拒绝提供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等行为的处罚。因2025年第三季度统计调查对象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出现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行为,作出对企业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结果。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