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统计局
标题: 高青县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022C/2020-1967542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1-20 发布机构: 高青县统计局

高青县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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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高青县统计局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统计局联系(地址:高青县清河路9号机关综合办公楼;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88;传真:0533-696718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高青县统计局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5号)部署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深化统计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青县统计局继续明确由分管办公室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作为责任科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并向社会公开,明确公开任务,落实具体责任科室。二是强化平台建设。利用好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的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本单位2019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因此无法公开办理结果。

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方面:通过高青政务网,公开了《高青县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高青县统计局领导干部工作分工》《高青县统计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高青县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高青县统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9项内容。

做好数据公开工作方面:根据市统计局反馈数据情况,在数据查询栏目及时公开了全县生产总值、进出口总额、地方财政、居民收入等数据。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对于申请的信息可以公开的,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对于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对于较为复杂的申请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了解群众需求,避免因误解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高青县统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2018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申请内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统计数据等方面。

申请处理情况:2019年共办结信息公开申请4件。全部为予以公开的办件。

2.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高青县统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高青县统计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方面,根据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完善高青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和监督保障机制。完善统计信息发布解读相关制度和管理要求,规范统计信息发布工作。责任科室认真履行职责,负责政府信息发布,加大政府信息审核把关力度,规范统计数据发布体制机制,做好数据解读工作,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扎实推进,及时公布进展情况。充分利用好统计开放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进行统计信息公开和宣传。

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方面,通过业务培训会议、例会等形式,加强对统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学习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熟悉了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和具体实务。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利用好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大统计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接受社会监督。

机构人员建设方面。县统计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2人兼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六)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监督考核,坚持将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各科室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政务信息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问题,进行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

0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高青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公开力度加大,但是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还需完善。

2020年,我局将加强以下工作,全力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提升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健全体制机制,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明确工作承担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高青县统计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