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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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MB28503597/2025-552489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5-1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相关要求,切实提升退役军人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结合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退役军人为中心,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保障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的政务公开工作,推动退役军人事务治理能力和服务效能全面提升,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关爱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原则
依法公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
便民利民:以退役军人需求为导向,创新公开方式,提升信息获取便捷度。
精准高效:聚焦退役军人关切,精准发布信息,及时回应诉求。
安全规范:强化信息安全意识,规范公开流程,保护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
三、组织领导与责任体系
成立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局政务公开工作,配备专职人员2名,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承担政务公开主体责任,负责信息审核发布、平台运维、舆情监测、年度报告编制;组织政务公开培训考核;指导监督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四、对标学习
鼓励各科室(中心)积极对标政务公开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比学赶超、互学互鉴”的方式,不断提升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和方法,打造具有退役军人特色的政务公开服务品牌。
五、工作保障
及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政策解读、三方评估及服务、专栏建设、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的正常开展。年内至少组织一次政务公开通识培训,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业务能力。
六、加强作风
各科室(中心)结合工作职能,围绕广大现役、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工作举措,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工作调度,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通报问题,督促相关科室(中心)整改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