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标题: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2MB28503597/2026-558591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3-04 发布机构: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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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相关要求,切实提升退役军人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结合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退役军人为中心,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保障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紧扣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优待抚恤、权益维护、军休服务等核心业务,通过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的政务公开工作,推动退役军人事务治理能力和服务效能全面提升,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关爱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原则

 依法公开: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
        便民利民: 以退役军人需求为导向,创新公开方式,依托县、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延伸公开触角,提升信息获取便捷度。
        精准高效: 聚焦退役军人关切的安置计划、优抚资金发放、优待证申领使用、就业招聘信息等内容,精准发布信息,及时回应诉求。
        安全规范: 强化信息安全意识,规范公开流程,保护退役军人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

三、组织保障

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局政务公开工作,配备专职人员2名,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承担政务公开主体责任,负责信息审核发布、平台运维、舆情监测、2026年度报告编制;组织政务公开培训考核;指导监督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各业务科室(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本领域主动公开事项的梳理、更新和解读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对标先进,打造特色品牌。鼓励各科室(中心)积极对标政务公开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比学赶超、互学互鉴”的方式,不断提升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和方法,探索设立“退役军人政策公开课”“优抚资金发放公示栏”“就业岗位月度推介”等特色栏目,打造具有退役军人辨识度的政务公开服务品牌。

(二)经费保障与培训。及时将202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及服务、专栏建设、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的正常开展。2026年内至少组织一次政务公开通识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及退役军人领域信息保密与隐私保护相关规定,提升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业务能力。

(三)聚焦退役军人关切,创新工作举措。各科室(中心)结合工作职能,围绕广大现役、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关心关切的安置结果公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困难帮扶申请流程等热点难点问题,创新工作举措,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对涉及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文件,同步配发简明问答、图文解读或案例说明,做到“政策出台、解读同步”。

(四)督导检查与评估。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工作调度,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通报问题,督促相关科室(中心)整改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2026年底前,对各科室(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评估,重点考核退役军人关注信息的公开及时性、准确性和服务便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