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标题: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MB28503597/2024-542499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3 发布机构: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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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始,至2023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16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5276;传真:0533-6965276;邮箱:gqxtyjrsw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加强平台运行监管,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明显。

(一)主动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围绕退役军人就业重点领域,加强各类招聘信息公布,持续发布招聘信息,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85条,通过“高青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36条。拓展政策解读渠道,加大政务新媒体提高解读材料传播力度,单位负责人带头开展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办理政府信箱群众留言答复率、12345热线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建设,安排1名人员每天登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查看依申请件提交情况,并做好挂号信、邮政特快专递等线下信件查收,确保全面及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结转0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根据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调整相关栏目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谋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政府信息发布公开审批制度,局办公室负责定期对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严格守好信息发布审核这一道关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保密、法律审查制度,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调整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在“稳岗就业”栏目下新开设“专项活动”“服务信息”2个子栏目,及时发布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信息、创业贴息贷款信息情况。做好新媒体平台“高青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运维,及时转发相关政府信息,回复退役军人相关留言,为退役军人答疑解惑。

(五)监督保障

坚持把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动态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联动抓的工作格局;各科室挑选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组成政务公开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能力,年初制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召开培训会3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领域信息发布还不够全面,特别是重点、特色工作信息发布不够全面。

二是政策解读质量还有待加强,需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深入开展解读。

三是公开信息展示质量仍然不高,展示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深度还需要进一步挖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做好退役军人特色工作项目信息公开,形成重点项目清单,在政府网站新开设退役军人职业培训、就业岗位招聘等3个栏目,专题公开针对退役军人的就业培训信息。

二是持续加强退役军人政策解读,在优秀解读范例基础上,不断总结优化,丰富解读视角,加大负责人解读比重,单位负责人带头开展政策解读1次,推动了解读工作落实。

三是继续围绕重点任务,持续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权益维护、移交安置等政策信息的发布与解读,梳理归集针对退役军人的就业政策,并发布《高青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全面公开了政策内容、享受条件、经办渠道等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3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一是持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流程,明确相关责任,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更新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提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列明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确保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二是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查阅、申请渠道,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内容维护,更新、细化退役军人“稳岗就业”栏目,发布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创业贴息贷款等信息。严格执行网络安全规定,及时处置安全隐患,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严格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三是积极打通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做到线上线下联动公开。组织开展“拥军直通车”送政策进军营、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进社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普法进学校等多种形式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传活动1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参与“12345民声在线”直播活动,为来电群众耐心解答退役军人相关政策,让政务公开更合民意、更接地气。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未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坚持把服务退役军人同引导退役军人结合起来,始终把退役军人放在心上、把服务落到实处,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后台私信功能,积极为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答疑;开设老兵风采专栏,积极宣传报道退役军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