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4-25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包含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邮政编码等。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执行效果评估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部署执行情况;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本机关部门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任免信息。

7.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

(1)《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线上查阅

可登录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免费赠阅点(线下查阅)

高青县政务服务大厅设有政府公报免费取阅点。赠阅点: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7号;联系方式:0533-6983505;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获取查阅方式:现场免费查阅。

3.政务新媒体:“高青退役军人”(微信号:gqxtyjrswj)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5.政府信息查阅点:本机关在高青县档案馆(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21号;联系方式:0533-6967737;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服务内容:查询、复制、打印政府信息)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16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7153。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受理机构: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16号,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6300;联系电话:0533-6965276。

3.网上申请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登陆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gaoqing.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8),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在线申请平台使用注意事项:(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应填写完整,联系电话、地址、信息获取方式要填写正确。(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高青县高苑路16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 6965276

传真:0533-6965276

电子邮箱:gqxtyjrswj@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1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7090

传  真:0533-6967065

电子信箱:gqxzfbgsxx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机关:高青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县机关综合办公楼916室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81239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路以东、长江路以北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65760

 

附件:1.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docx

 

 

 

 

附件1: 

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可多选)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图解      音频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始,至2023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16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5276;传真:0533-6965276;邮箱:gqxtyjrsw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加强平台运行监管,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明显。

(一)主动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围绕退役军人就业重点领域,加强各类招聘信息公布,持续发布招聘信息,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85条,通过“高青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36条。拓展政策解读渠道,加大政务新媒体提高解读材料传播力度,单位负责人带头开展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办理政府信箱群众留言答复率、12345热线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建设,安排1名人员每天登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查看依申请件提交情况,并做好挂号信、邮政特快专递等线下信件查收,确保全面及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结转0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根据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调整相关栏目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谋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政府信息发布公开审批制度,局办公室负责定期对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严格守好信息发布审核这一道关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保密、法律审查制度,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调整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在“稳岗就业”栏目下新开设“专项活动”“服务信息”2个子栏目,及时发布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信息、创业贴息贷款信息情况。做好新媒体平台“高青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运维,及时转发相关政府信息,回复退役军人相关留言,为退役军人答疑解惑。

(五)监督保障

坚持把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动态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联动抓的工作格局;各科室挑选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组成政务公开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能力,年初制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召开培训会3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领域信息发布还不够全面,特别是重点、特色工作信息发布不够全面。

二是政策解读质量还有待加强,需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深入开展解读。

三是公开信息展示质量仍然不高,展示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深度还需要进一步挖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做好退役军人特色工作项目信息公开,形成重点项目清单,在政府网站新开设退役军人职业培训、就业岗位招聘等3个栏目,专题公开针对退役军人的就业培训信息。

二是持续加强退役军人政策解读,在优秀解读范例基础上,不断总结优化,丰富解读视角,加大负责人解读比重,单位负责人带头开展政策解读1次,推动了解读工作落实。

三是继续围绕重点任务,持续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权益维护、移交安置等政策信息的发布与解读,梳理归集针对退役军人的就业政策,并发布《高青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全面公开了政策内容、享受条件、经办渠道等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3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一是持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流程,明确相关责任,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更新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提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列明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确保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二是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查阅、申请渠道,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内容维护,更新、细化退役军人“稳岗就业”栏目,发布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创业贴息贷款等信息。严格执行网络安全规定,及时处置安全隐患,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严格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三是积极打通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做到线上线下联动公开。组织开展“拥军直通车”送政策进军营、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进社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普法进学校等多种形式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传活动1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参与“12345民声在线”直播活动,为来电群众耐心解答退役军人相关政策,让政务公开更合民意、更接地气。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未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坚持把服务退役军人同引导退役军人结合起来,始终把退役军人放在心上、把服务落到实处,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后台私信功能,积极为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答疑;开设老兵风采专栏,积极宣传报道退役军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1日始,至2022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16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5276;传真:0533-6965276;电子邮箱:gqxtyjrsw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

(一)主动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审查制度、监督考核制度、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制度、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制度等制度。主动公开并动态调整部门文件、财政预决算、重要部署执行、稳岗就业等信息,2022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0余条。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全面梳理已公开的政策文件,附带政策解读,公开文字政策解读材料4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开展政府工作日活动,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结转0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在信息公开公布过程中,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实行政府信息动态调整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及时清理失效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拓宽公开渠道,通过“高青县人民政府网”及时更新各项政策信息。加强政务新媒体“高青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管理,开设“君君讲政策”专栏,加大各类政策信息公开力度。

(五)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配备一名工作人员专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年初制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并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二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细化等等。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本机关内部各科室之间的联系,及时将信息汇总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

二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使全局职工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

三是及时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细化公开内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机关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制定并印发《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从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等方面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和专职工作人员,召开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充实工作力量,打造专业化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工作队伍,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完整性。二是立足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特点,结合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要点,定期召开会议,由主要领导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汇报,根据各科室职责进行维护任务细化分工,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研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可行措施,部署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等各项重要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2022年共发布退役军人稳岗就业各类信息10余条。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传播平台及政务新媒体等宣传阵地,适时推送退役军人事务相关政务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今年以来,我局利用“高青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信息共150余篇,定期推送日常工作动态、重点工作推进、政策文件解读、招聘岗位推介图文,有效促进政民互动。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本机关未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以“高青县人民政府网”为主要平台,以“高青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为重要载体,设立“君君讲政策”专栏,采用动画问答创新形式、多轮驱动、凝心聚力,努力破解退役军人领域重点难点政策解读不到位的问题,让红头文件融入千家万户,架设起政务公开同退役军人零距离交流沟通的连心桥。建立“红色哨兵”制度,及时接收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充分保障群众参与权和表达权。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始,至2021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16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5276;传真:0533-696527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例会向全局干部职工传达并实施。坚持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部门文件、财政预决算、重要部署执行、行政执法公示等信息,确保公众能够快捷、方便地获取相关信息,2021年公开信息80余条。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通过简明问答、领导干部解读等方式重点对文件的起草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主要内容等进行解读,在政策文件公开3个工作日内公开解读材料,确保公众能够迅速了解政策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未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审核制度,公开信息经信息产生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严格审查后,确保信息公开内容非涉密方可进行公开。实行政府信息动态调整制度,对之前发布的文件、公开的信息动态调整,及时清理失效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高青县人民政府网”“山东政务服务网”积极做好退役军人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各项政策信息。同时,加强与规范我单位微信公众号“高青退役军人”管理。

(五)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统领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配备一名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年初制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并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还不够完善。二是政策解读使用图片、动画模式较少,不够通俗易懂。三是公开信息的总量有限,群众对信息公开内容关注度不足。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建设,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通过添加图片、动画等方式,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工作,提高解读的趣味性、可读性。

三是进一步加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发布渠道,加强微信公众平台建设,做好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更新维护工作,提高群众对信息公开内容的关注度,增进群众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支持和认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9号)各项规定,制定《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把解决退役军人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切入点,重点做好退役军人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围绕退役军人发布就业创业补贴政策3条,按季度公开退役军人创新创业扶持贷款发放及贴息情况明细,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本机关未承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积极推动政策解读创新,在微信公众号“高青退役军人”每周发布的“高青退役军人——工作动态”中添加“政策解读、政策知晓”栏目,通过视频、图片和文字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做好各类退役军人政策公开,使我县退役军人能够及时了解优待政策。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1日始,至2020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高苑路16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5276;传真:0533-6965276)。

一、总体情况

(一)体制机制建设

一方面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电视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有关政策和信息,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回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另一方面,我单位通过政务公开系统将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岗位等实现公开,确保公开公正。并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研究学习。

(二)主动公开

1.2020年,我单位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0件。

2.2020年,我单位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鲁退役军人字〔202040号)》内容,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动态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的定期抚恤金,调整后的标准见图;

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50元,抗战时期入伍的每人每年不低于22720 ,其他时期入伍的每人每年不低于2222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人每月提高标准不低于50元,每人每月不低于650元;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每人每月提高50,达到每人每月700元;对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 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以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每人每月提高50,达到每人每月700元;对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0,达到每人每月540元;对从195411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达到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45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调整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补贴标准调为:193776日前入党的,提至每人每月820 ;193777日至1945 92日入党的,提至每人每月760;194593日至1949930日入党的,提至每人每月680元。截至目前,全县共有伤残军人280人,三属83人,在乡老复员军人134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93人,参战退役人员496人,参试退役人员33人,老年烈士子女395人,领取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的对象2053人,优抚对象共3767人。

(三)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按时办结数0件。在办结的申请中:予以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 件,不予处理0 件,其他处理0件。

2.收费和减免情况

2020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本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0件,复议后起诉0件。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结果维持数0件,结果纠正数0件,尚未审结数0件,其他结果数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完善《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了《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

(五)平台建设

通过“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积极做好优抚对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月度及时公开各项资金发放信息,及时更新各项优抚对象政策信息、申请指南,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43条。梳理并编制本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做好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高青人民政府网”公开了本单位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执法人员资格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等。

(六)监督保障

我单位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督查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年度考核,并做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因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设立意见箱,广泛听取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5

 +3

 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9.37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依法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依然存在着公开不够及时的现象;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规范,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三是科室间没有专人负责收集、撰写信息,只凭借办公室人员上报,与科室间不能有效建立联系,不能及时上报科室工作动态。

(二)改进措施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监督、检查、考核,提高各部门的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强化培训,加强对各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规范、提升政府各相关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月25日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高苑路16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5276;传真:0533-696527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5号)部署的各项任务,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开放透明的政务环境。

(一)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部署推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经常性议题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科室,及时调整和补充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下协调一致、稳步推进实施,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抓好贯彻落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时对照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时限和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做好政务网站信息公开维护工作,及时发布业务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本单位2019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因此无法公开办理结果。

财政信息方面:公开2019年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信息。

政策文件方面: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印发的文件,属于主动公开的,均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2.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严格研判各类信息的公开属性,及时对于拟公开的信息做好审核,确保各类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电视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有关政策和信息,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回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六)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督查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年度考核,并做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因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25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4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方面,政务公开的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及时、准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够规范,不便于退役军人查询信息。另一方面,政务公开的深度还需进一步延伸。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政务新媒体互动性不强,与民众沟通有限。

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相关规定,密切关注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及时做好政策解答,时刻为退役军人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月24日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说明

时间:2019-03-15

因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在2018年底新成立的单位,因此本年度未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说明

时间:2018-03-20

因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在2018年底新成立的单位,因此本年度未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说明

时间:2017-03-16

因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在2018年底新成立的单位,因此本年度未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说明

时间:2016-03-16

因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在2018年底新成立的单位,因此本年度未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说明

时间:2015-01-28

因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在2018年底新成立的单位,因此本年度未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说明

时间:2014-02-25

因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在2018年底新成立的单位,因此本年度未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说明

时间:2013-02-28

因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在2018年底新成立的单位,因此本年度未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说明

时间:2012-02-29

因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在2018年底新成立的单位,因此本年度未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说明

时间:2011-02-25

因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在2018年底新成立的单位,因此本年度未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说明

时间:2010-02-26

因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在2018年底新成立的单位,因此本年度未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说明

时间:2009-02-27

因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在2018年底新成立的单位,因此本年度未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