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处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903号
0533-6961342
256300
gqxtzjd@zb.shandong.cn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主要领导
其他领导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县政府的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政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息、保密、应急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牵头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计划和规划,并做好工作实施的督查和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配合协调纪检监察、统一战线、工青妇、科协、工商联等工作;负责智慧城镇管理工作;负责编制财政预算、决算,报告预算、决算执行情况;负责本级预算内外收入和支出的组织与管理;负责上级财政投入的各项专项资金的核算与管理,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财政管理预算内外资金的分配调度、支农资金的发放和回收、行政事业费的管理、本级和村级集体资产和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本级和村级集体经济收支审计和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负责统筹督促村级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构,落实村级党组织运转经费、场所等基本保障;研究、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等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决议、决定,制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工作制度;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指导和督查城乡社区、农村村级、“两企三新”等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主题党日制度、过硬党支部建设等工作;加强村干部考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指导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村级班子后备力量培养、管理工作;做好有关党组织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统筹社会工作、机构编制、老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等经济发展规划;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负责经济发展的政策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协调开放型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负责协调市场监管相关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能源综合利用及运行情况分析;负责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等统计报表的编制、运行情况的分析以及统计数据的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协调物价管理及涉农收费价格的管理工作;协调与税务、金融等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社会事业工作的计划和发展规划;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联、红十字会、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及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承担退伍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社会保障、民政、残联、红十字会、社会保险、就业指导培训、劳动维权等服务工作;负责救灾救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对象供养或救助方面的服务工作;负责医疗保障政策宣传、业务经办等服务工作;负责残疾人的康复与服务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平安法治办公室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信访、民族宗教、司法以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 综合协调群众工作;组织、指导各村居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 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掌握、分析辖区内的社会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和法庭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组织开展各种法治宣传活动;负责办理来信来访并做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做好重点人员防控和思想转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相关工作;负责整合综治、司法、公安、应急、信访、民宗等各种资源力量,管理指导基层网格员队伍;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负责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和调整,做好本级服务事项的梳理、进驻,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和督办;处理服务中心日常事务,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负责与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联系,指导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的开展,指导和监督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业务办理;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负责村级公章代理、村民事务代办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对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承担研究制定新时代文明实践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制定文明实践工作年度计划,研究部署推进各项工作;制定文明实践工作管理制度,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的建管用工作,推进文明实践活动具体化;承担志愿服务相关工作,定期组织指导各项实践活动和志愿者培训,推进文明实践活动规范化;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安全保障中心
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承担安全生产信息和事故报告,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贯彻落实上级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加强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日常监管,做好大气、水、土壤、固废、辐射等污染防治工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消防相关工作,履行辖区森林防火、地质灾害、 防汛抗洪牵头抓总职责,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风险排查、隐患治理、救助准备、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救助、灾后救助 和救助款物管理等工作;配合做好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承担所辖区域内道路 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协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开展道路交通 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执法指挥中心
承担辖区内综合执法的应急指挥、重大复杂案件的统筹组织协调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派驻(出)机构,开展联合执法;承担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相关工作;根据省政府授权,承担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做好环境卫生、绿化等服务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农业农村发展方针、政策;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负责组织实施“三 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三农”工作重大问题;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等职责;负责农业、农机、水利、林果、蔬菜、畜牧兽医等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技术培训、指导和推广;负责动植物疾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农民负担管理、企事业单位及村级财务、村财乡管、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工作,指导、规范村集体资产承包合同的签订工作;负责有关的统计报表工作。承担辖区内规划建设管理、村庄(社区) 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道路交通建设等方面工作; 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