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建议支持青城镇古商贸文旅特色小镇建设建议”的答复)
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57号
建议人: 崔瑞虎、乔旭涛、程卫忠、王立平、杨维杰
主办单位: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答复时间: 2020-08-2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崔瑞虎、乔旭涛、程卫忠、王立平、杨维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青城镇古商贸文旅特色小镇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文旅特色小镇的发展是大众化消费市场的自然选择,是旅游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旅游发展一种最重要的形态。县文化和旅游局将与青城镇政府密切配合,从以下角度开展系列工作。

   1、突出小镇特色。发展青城镇古商贸文旅特色小镇因地制宜,发挥自身本土特色,如得天独厚的人文环境、特色的小镇风貌、悠久的人文传说、特色的饮食文化、商贸文化、集市文化。下一步将传统文化历史底蕴与时代精神相结合,努力提升特色小镇文化形象,提高小镇旅游价值。

   2、完善基础设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提升城市旅游目的地形象、增强旅游产业整体素质、把旅游业  培育成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合理争取政策扶持的情况下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广纳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和经营,提高小镇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经营市场化和管理社会化水平。

   3、打造多样化业态。发挥文旅游优势,配合青城镇政府大力发展餐饮和住宿。把青城八大名小吃资源利用好,建设多样化的住宿产品,包括精品民宿、特色酒店、文化客栈等不同的住宿业态,为游客提供高品质的住宿服务。精心布局特色小商品街,打造休闲娱乐场所,积极探索多样化的娱乐方式,把游客留下来,为文旅小镇建设导流,提高小镇业态经营收入。

   4、提高品牌知名度。青城镇古商贸文旅特色小镇依托好文昌阁、古商贸街等历史文化资源,完善充实文旅小镇的品牌系统,包括文旅小镇品牌名称、品牌Logo、建筑风格、建筑理念、户外展示等要素,为文旅特色小镇发展打好基础。重视文旅特色小镇的品牌广告宣传。打造声势,提高知名度,为创建特色小镇全力造势,努力吸引外界目光,增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8月20日

 

(联系单位: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吕佃祥,联系电话:6960535)

 

 

建议支持青城镇古商贸文旅特色小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