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对高苑历史文化进行保护和开发的建议”的答复)
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67号
建议人: 张斌
主办单位: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答复时间: 2019-04-22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张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高苑历史文化进行保护和开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城镇文化积淀丰厚,历史资源富集,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辖区内现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两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多处。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物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工作。

一、委托相关单位对鲁仲连墓、扳倒井和衮龙桥进行了修缮和周边环境整理,修缮完成后对于文物保护和周边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都起到了很好的提升作用。

二、县财政拨付专项经费,委托山东大学对狄城遗址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文物调查、勘探,确定了狄城遗址的城址范围、年代、文化遗存埋藏等关键资料,为下一步整体保护规划的编制奠定了基础。

三、利用山东大学齐文化考古研究实践基地,承办了山东省文物干部培训班,得到省文物局领导与参加培训的全省一线文物干部一致好评;山东大学将实践基地作为学生实践活动的重要场所,为我县文化发展提供了契机。

四、落实乡村记忆工程,组织实施了“王字屋”、高城镇赵氏宗祠等古建筑的修缮工作;经过积极争取,高城镇乡村记忆博物馆、乍启典故居博物馆被评为市级“乡村记忆”博物馆试点单位。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工作,加大文化遗址的保护,今年争取对“王字屋”房屋和外墙进行进一步修缮。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4月22

 

(联系单位: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联系人:董菁,联系电话:0533-6128742

关于“对高苑历史文化进行保护和开发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