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将'高青笨酱'酿制方法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提案”的答复)
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63号
建议人: 王桂国、王雪鹰
主办单位: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答复时间: 2019-04-22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王桂国、王雪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高青笨酱”酿制方法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高青县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动员会已于20194月份召开,各镇(街道)文化站负责组织申报,年底县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统一进行评选。县文化馆负责做好非遗项目的线索挖掘、整理、申报和评选等工作。“高青笨酱”酿制方法相关传承人可按照程序向镇(街道)文化站进行申报,力争年底通过县级非遗评选。

二是“高青笨酱”酿制方法如若入选高青县第四批非物质代表性项目名录,可参加各级文旅部门组织举办的非遗传承活动,提高知名度,扩大社会影响力。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422

 

 

 

(联系单位: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联系人:于广丽,联系电话:6128827

关于“将'高青笨酱'酿制方法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