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机构(执法岗位)信息
索引号: 11370322004313717L/2025-540882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18 发布机构: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机构(执法岗位)信息

发布日期: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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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构/执法岗位

执法职责

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执法类别

广播电视

指导、监督全县广播影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监管全县广播影视宣传和电影、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全县广播影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全县广播影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影视机构进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协调全县广播影视重大活动和广播影视节目评价工作等。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青城路43号

0533-6983017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行政奖励

旅游科

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推进部门合作,发展全域旅游。承担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指导推进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承担乡村旅游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商品创新以及开发体系建设,发展旅游商品、旅游购物。承担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管理相关工作。统筹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等。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青城路43号

0533-6967627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行政检查

文物保护与博物馆科

依法负责全县博物馆的监督管理,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设立和备案的相关工作。指导、检查全县博物馆文物安全工作。负责大遗址保护工作,负责考古遗址公园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区域内国家和省、市、县重大项目建设和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在区域境内和水域所进行的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指导全县文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和消防、技防检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文物安全技防方案,组织申报或审批、验收文物安全技防、消防工程项目。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等。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青城路43号

0533-6128742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行政许可

行政检查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负责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处罚等工作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青城路43号

0533-6128829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行政检查

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