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机构(执法岗位)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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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313717L/2025-540882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9-18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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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构/执法岗位 |
执法职责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执法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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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科 |
指导、监督全县广播影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监管全县广播影视宣传和电影、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全县广播影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全县广播影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影视机构进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协调全县广播影视重大活动和广播影视节目评价工作等。 |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青城路43号 |
0533-6983017 |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
行政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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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科 |
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推进部门合作,发展全域旅游。承担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指导推进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承担乡村旅游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商品创新以及开发体系建设,发展旅游商品、旅游购物。承担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管理相关工作。统筹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等。 |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青城路43号 |
0533-6967627 |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
行政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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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与博物馆科 |
依法负责全县博物馆的监督管理,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设立和备案的相关工作。指导、检查全县博物馆文物安全工作。负责大遗址保护工作,负责考古遗址公园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区域内国家和省、市、县重大项目建设和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在区域境内和水域所进行的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指导全县文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和消防、技防检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文物安全技防方案,组织申报或审批、验收文物安全技防、消防工程项目。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等。 |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青城路43号 |
0533-6128742 |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
行政许可 行政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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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负责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处罚等工作。 |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青城路43号 |
0533-6128829 |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
行政检查 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