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2004313717L/2022-525997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29 发布机构: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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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切实增强公开实效,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结合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公开任务、拓展公开范围,坚持以公开促透明、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监督。加大全县文旅工作重点领域的主动公开力度,提升我县文旅工作的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推动文旅工作高质高效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2.真实公正。公开内容应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应公平公正。

3.及时便民。及时公开政务,以便于群众办事、保证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

4.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突出重点、循序渐进,不搞形式主义。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政务公开过程中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相关情况的汇总上报和日常工作。 

四、公开主要内容

(一)主动公开

1.机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部门职能、机构设置及职责、部门职责任务清单、权责清单等信息。(责任单位:办公室)

2.重点工作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等年度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

3.重要会议公开。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讨论决定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会议内容与解读材料一并及时公开。(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

4.文件与政策解读公开。以局机关名义制定的部门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成文过程中将解读方案和解读政策与原文件同时审核签批,信息形成之日及时公开。(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

5.政务公开领域工作.针对政务公开培训、安排部署及推进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可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对此应予以重视,为其提供便利。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要求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加强指导监督,抓好贯彻落实。配齐配强工作队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活动,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其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监督评价。紧盯时间节点,按时推进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将工作进展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定期和不定期对局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