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3年高青县“文化惠民 送戏下乡”活动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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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313717L/2023-539887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4-2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
为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更好满足基层群众文化需求,按照《2023年淄博市“一村一年一场戏”送戏下乡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3年高青县“文化惠民 送戏下乡”活动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宣部、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戏曲进乡村的实施方案》,创新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志愿服务相结合的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模式,克服我县无专业剧团、自然村多村小和民间剧团规模小、水平低等困难,组织县优秀民间剧团、文化志愿演出队,深入各镇(街道)村(社区)特别是偏远农村,实现文化活动重心下移,让广大基层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谱写高青文农旅融合发展新篇章,为打造美丽富裕、品质活力、幸福和谐的黄河明珠贡献文旅力量。
二、活动原则
一是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原则。送戏下乡工作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三贴近”和“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原则,以健康向上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占领基层文化阵地。
二是坚持公益性原则。送戏下乡是保障农村群众文化权益、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公益性活动,演出由政府补贴,不收取群众任何费用,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群众心坎上。
三是坚持广覆盖原则。为让更多群众共享文化惠民成果,根据我县实际,采取“送戏下乡+志愿演出”的组织形式,把受群众欢迎的文艺演出送到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和自然村,确保实现全覆盖。
四是坚持高质量服务原则。演出内容要积极向上,弘扬正能量,演出效果要高标准、高水准,确保群众满意。积极鼓励原创作品,不断创新演出形式。在演出中要加强对基层文艺人才辅导,培养农村文艺骨干,增强基层文化造血功能。
三、目标任务
2023年文化惠民送戏下乡工作从5月份开始,到11月份全部完成,由县文化和旅游局及各镇(街道)共同组织实施。本年度送戏下乡工作包括“一年一村一场戏”和志愿演出两部分,一部分是在全县318个行政村(社区),开展“一年一村一场戏”活动,全年完成318场次;另一部分是在未开展送戏下乡的445个自然村,由各镇(街道)负责组织优秀文化志愿演出队,开展送文化志愿演出活动,全年完成445场次。
(一)组织形式
1. “一年一村一场戏”活动。按照“按需制单、群众点单、政府买单”的服务模式和“组织报名-资格审核-制定菜单-群众点单-惠民演出-材料上报-审查材料-建档归类-拨付补贴”的工作步骤进行。参加2023年高青县“贺新春闹元宵”第五届民间剧团展演的13支剧团(附件1),具有本年度“送戏下乡”演出资格。各镇(街道)组织村(社区)文化工作者,根据具有演出资格剧团提报的演出剧目,结合群众需求等情况,在淄博市智慧文旅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点单,确定演出时间及演出剧目,于4月27日前将《2023年送戏下乡演出计划表》(附件2)报县文旅局文化科。送戏下乡演出前各镇(街道)需与演出剧团签订演出合同及安全责任书,每场演出费用参照省市相关要求并结合高青实际确定执行。
2.文化志愿演出活动。各镇(街道)根据各自实际,组织一支或多支文化志愿演出队,通过文化志愿演出的形式进行演出,具体演出活动由各镇(街道)负责实施。每场演出费用参照往年县财政补助资金确定执行,各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持和补助。
(二)剧团要求
1.参加送戏下乡的民间剧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要求剧团最少具备三证之一(演出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并且具备一年以上下乡演出经验,无不良记录。二是“送戏下乡”演出必须安排在晚上进行,要求带妆演出整出剧目,剧目须提前上报镇(街道)文化站和县文旅局文化科审核;每场演出时间不低于120分钟,演职人员不少于10人(①戏曲类:上场参演的主要演员不得少于4人,上场的伴奏乐队人员不得少于4人。②综艺类:不少于12个节目,主要参演人员不低于8人),并且参演剧团需为每位演职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三是参演的民间剧团需拥有可演出剧(节)目三套以上,所有主要演员阵容必须与高青县“贺新春闹元宵”第五届民间剧团展演主要演员阵容保持一致。如在演出过程中因伤病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到场的,必须通过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县文化和旅游局审批。四是送戏下乡剧团必须具备演出所用的灯光、音响、服装、道具及舞台等设施设备。
2.参加志愿演出的队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要求每场演出的主要演职人员必须达10人以上,有必要的服装、演出音响等设施设备。二是每支文化志愿演出队演出场次每天不超过2场。三是文化志愿演出要求带妆演出整出剧目(综艺类节目要求10个节目以上),每场演出时间不低于90分钟,节目单须报镇(街道)文化站和县文旅局文化科审核。
(三)资料上报
相关资料档案的上报要求。一是各送戏下乡的民间剧团每场演出完成后,登录淄博文旅微信小程序剧团端,上传3张演出照片及1张演出回执单(附件4)电子图片,完成线上活动申报。二是各送戏下乡的民间剧团每月演出完成后,需上报每场的纸质版演出回执单(附件4);每场演出的全程录像视频(视频内容必须包括演出时间、条幅、主要演员、伴奏人员及现场观众);演出预告照片2张(发布公告的全景照、村微信群预告截图);现场演出照片4张(带有观众及现场演出的全景照片1张、主要演职人员与演出村(社区)工作人员合影1张、村微信视频宣传截图1张、有奖问答环节宣传品发放照片1张),各民间剧团需于每月30日前将以上所有材料报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化科。三是文化志愿演出队需提报志愿演出节目单、演出回执单(附件5);每场演出的小视频15分钟(视频包括演出前、演出中、演出结束三部分,需带有演出时间、条幅、主要演员及现场观众);演出预告照片2张(发布公告的全景照、村微信群预告截图);现场演出照片4张(带有观众及现场演出的全景照片1张、主要演职人员与演出村(社区)工作人员合影1张、村微信视频宣传截图1张、有奖问答环节宣传品发放照片1张),所有材料由镇(街道)文化站汇总后,于每月28日前报县文旅局文化科。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各镇(街道)负责组建文化志愿演出队,并做好送戏下乡和志愿演出的场次安排、现场演出、活动安全等有关事项。要通过各种方式及时了解群众意见,力争实现“以需定供”,坚决制止不顾群众需求,剧团与村居私下联系,演“关系戏”等现象。
2.统筹活动安排。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合理科学、统筹兼顾安排好演出计划,送戏下乡和志愿演出要交叉进行,在同一时间段内,一般不重复安排在同一管区演出,并避免去年演出的剧团重复到一村演出。各镇(街道)文化站每月28日前填写《2023年高青县文化惠民志愿演出安排表》(附件3),提报下月文化志愿演出计划。演出安排要充分考虑到农村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和农民群众的观赏习惯,合理调配农忙、闲、节日、近郊农村和偏远农村的演出。
3.加大剧(节)目审核。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按照 “思想性、艺术性、教育性和观赏性”原则,按照文化活动意识形态责任制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演出团体资格审查、演出内容遴选审核并做好信息发布、演出确认和事后检查等相关工作。
4.推进剧团队伍建设和作品创作。要以此次送戏下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壮大民间剧团和文化志愿演出队伍,丰富演出形式,鼓励和培育曲艺、综艺等文艺团队。各民间剧团、文化志愿队伍要加强自身管理,力求创作弘扬主旋律的优秀原创文艺作品,将最好的服务和最满意的演出奉献给广大基层群众。
5.推进线上线下结合。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认真开展“品游淄博 云享文旅”线上活动,充分利用线上平台,整合社会各方面文艺资源,组织开展线上送戏演出、送文化培训的直播、录播活动。
6.加大活动宣传报道。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各级媒体,结合微信宣传、管区通知、村喇叭广播等方式广泛发动演出村及周边村村民进行观看。同时各民间剧团和志愿演出队每场演出必须提前三天在村内发布演出预告(演出公告尺寸不得小于40cm×60cm),并通过村微信群进行预告。同时需将演出过程中录制三段精彩小视频在村微信群进行宣传,增加演出知晓率。
7.落实监督考核。为确保送戏下乡演出效果,对承担送戏下乡任务的民间剧团,省市将采取四不两直形式对演出情况进行暗访和第三方评价,县文旅局也将安排专人对演出情况进行抽查评估;对承担文化志愿演出的队伍,由县文化和旅游局及各镇(街道)文化站对文化志愿演出情况进行抽查评估。
对出现以下情形的:一是送戏下乡、志愿演出过程中出现不按时上报材料或材料不规范、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违反演出纪律及群众反馈演出效果较差等情况,视情节轻重对剧团予以通报警告、取消补助、停演甚至取消演出资格等处罚,并对聘用该剧团的镇(街道)在年底考核中进行扣分。二是送戏下乡中演出人员(人数)与参演演员严重不符(无故替换超过2人或现场主要演员及伴奏乐队少于8人)或演出时间少于120分钟等情况;志愿演出中演职人员少于10人或演出时间少于90分钟等情况,第一次发现将扣除本场次演出费用,并给予通报警告,第二次发现将扣除本场次演出费用,并停演一个月,第三次取消当年演出资格。三是发现演出活动和证据资料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助资金、活动期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补助、三年内不得参加送戏下乡及志愿演出等文化惠民活动,构成违规违法的,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8.做好安全保障。各镇(街道)、各参演剧团要高度重视安全应急工作,严格落实省市县有关安全要求,制订详细的安保工作方案和应急管理预案,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演出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附件:1.《2023年高青县优秀民间剧团名录》
2.《2023年送戏下乡演出计划表》
3.《2023年高青县文化惠民“志愿演出”安排表》
4.《2023年高青县文化惠民“送戏下乡”回执单》
5.《2023年高青县文化惠民“志愿演出”回执单》
附件1
2023年高青县优秀民间剧团名录
序号 |
镇(街道) |
剧团名称 |
剧团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1 |
田镇街道 |
高青县禾玶文艺演出中心 |
张 东 |
13153379447 |
2 |
芦湖街道 |
高青县群英文艺演出队 |
姚春新 |
13906433661 |
3 |
芦湖街道 |
高青伟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张伟民 |
15762835036 |
4 |
青城镇 |
高青县马扎子心连心民间艺术团 |
史秀祥 |
13287028536 |
5 |
高城镇 |
高青乐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樊秀忠 |
15288937733 |
6 |
黑里寨镇 |
高青县乡土文艺演出社 |
王新明 |
13969319068 |
7 |
唐坊镇 |
高青银岭文艺演出队 |
刘维杰 |
13589523388 |
8 |
唐坊镇 |
高青县夕阳红文艺演出队 |
毛成林 |
18364300731 |
9 |
常家镇 |
高青县曲艺演艺有限公司 |
翟桂林 |
13792184026 |
10 |
花沟镇 |
高青县送温暖文艺演出队 |
芦传奎 |
13668830254 |
11 |
花沟镇 |
高青县春雷艺术团 |
耿炳文 |
15069357304 |
12 |
木李镇 |
高青县大众艺术中心 |
于有苏 |
13589580411 |
13 |
木李镇 |
高青县京范剧团 |
李京范 |
15762884603 |
注:此表排名根据镇(街道)排名进行排序
附件2
2023年送戏下乡演出计划表
镇(街道)(盖章): 2023年 月 日
镇(街道) |
村(社区)名称 |
演出时间 |
演出地点 |
演出团队 |
演出内容(剧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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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话:
附件3
2023年文化惠民志愿演出安排表
镇(街道)(盖章): 2023年 月 日
镇(街道) |
村(社区)名称 |
演出时间 |
演出地点 |
演出团队 |
演出内容(剧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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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话:
注:此表由各镇(街道)文化站填报下月志愿演出安排计划,于每月28日前报文旅局文化科。如志愿演出类演出剧目是文综艺类请加附节目
附件4
高青县民间剧团送戏下乡回执单
演出剧团名称: (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人:
演出地点 |
镇(街道) 村(社区) |
露天( ) 室内( ) 剧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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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时间 |
2023年 月 日 点至 点 |
当日天气 |
晴( ) 阴( ) 多云( ) 雨( ) 雪( ) |
演出剧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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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人数 |
人 |
演出预告发布 |
(需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并附照片): ( ) |
演出地 负责人意见 |
演出效果评估: 非常满意( ) 比较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演出建议意见: 。
镇(街道)文化站签字: (公章) |
演出效果评估: 非常满意( ) 比较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演出建议意见: 。
村负责人签字: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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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团队负责人签字: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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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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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记录由镇文化站、村负责人和演出团体负责人共同填写,一式三份。一份上交镇文化站留档,一份由剧团留存,一份上交县文旅局文化科。
附件5
高青县文化惠民志愿演出回执单
演出剧团名称: (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人:
演出地点 |
镇(街道) 村(社区) |
露天( ) 室内( ) 剧场( ) |
|
演出时间 |
2023年 月 日 点至 点 |
当日天气 |
晴( ) 阴( ) 多云( ) 雨( ) 雪( ) |
演出剧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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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人数 |
人 |
演出预告发布 |
(需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并附照片): ( ) |
演出地 负责人意见 |
演出效果评估: 非常满意( ) 比较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演出建议意见: 。
镇(街道)文化站签字: (公章) |
演出效果评估: 非常满意( ) 比较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演出建议意见: 。
村负责人签字: (公章) |
|
演出团队负责人签字: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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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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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记录由镇文化站、村负责人和演出团体负责人共同填写,一式三份。一份上交镇文化站留档,一份由剧团留存,一份上交县文旅局文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