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汛期旅游安全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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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313717L/2025-553547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8-02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
1、密切关注目的地及沿途天气情况,提前了解旅游景区开放情况,合理规划行程。根据气象和地质预警信息及当地安全提示及时调整行程。
2、不要到江河水库等未知环境或有警告提示的水域游泳儿童不要独自在水域嬉戏
3、不要在滩涂、河道、山脚泄洪道等区域游览、野营和露宿。不在危险位置拍照警惕落水、跌落等风险。
4、参加涉水活动穿好救生衣谨慎参与划船、漂流、浮潜和高空、高速、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
转自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