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湿地保护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11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111
建议人: 魏兆春
主办单位: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答复时间: 2023-06-12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魏兆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湿地保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高青县以打造天鹅湖湿地慢城为龙头,加快推动生态修复,美化净化生态环境,做优了资源保护。围绕湿地慢城建设,我们全面推进植被修复、土壤修复、水土保持、防沙治沙与扬尘治理工作。在原荒芜的土地上,造林绿化,工程固沙。由原来的土地裸露,无任何绿化,到完成绿化面积200万平方米;由原来无任何路面硬化,到拥有高标准绿道20公里;由原来无任何乔木,到拥有银杏等树木100余种3万余株;由原来的绿化率几乎为0,到绿化率达85%以上,每立方厘米的负氧离子含量常年达1万个以上,已然成为天然氧吧,实现了黄河沉砂池向天鹅湖湿地慢城的华丽蝶变,为人民创造了良好生产生活环境,有效推动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极大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针对上述提案,我们将从三个方面落实。

一是指导中腾文旅公司开展成立湿地慢城巡逻队,安排专职管理人员白天及夜间不间断巡逻,特别是晚上8时至次日凌晨5时进行重点监控。同时,结合群众举报,采取水面巡逻和岸边监控相结合的办法,对非法捕捞行为采取高压打击态势,通过开展专项清理行动,严厉打击湿地内非法捕捞行为,对在湿地内下网、布设地笼、非法电鱼、损毁湿地设施行为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全力保护湿地生态环境。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以发展全域旅游为契机,与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建立联合行动机制,成立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等机构,定期开展“回头看”,对于湿地水域及周边生态环境进行定期检查,层层压实,责任到人,形成常态化机制,确保湿地保护工作落实落地。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宣传车宣传,向周边群众宣传湿地保护理念,教育引导群众遵纪守法,深刻认识破坏湿地生态的危害,共同维护良好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湿地,爱护湿地。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6月12日

县文旅局强化与司法部门的合作。加强湿地生态和环境保护力度,强化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湿地水域定期巡查,坚决制止随意侵占和破坏湿地的行为。加强湿地司法保护建设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建设。 县文旅局强化与行政部门的合作工作机制。湿地保护与管理牵涉面广,涉及部门多,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高效联动的共治格局,增强湿地保护合力。 加强湿地生态保护的宣传。县文旅局等相关部门可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利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契机,加强湿地生态功能和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进一步了解、认识、关心湿地,提高群众的湿地保护意识,推动《湿地保护法》落地落实,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我县生态湿地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对生态湿地的现在及未来进行科学规划、科学保护,合理打造生态文化旅游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