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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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313717L/2021-518729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9-25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抽查依据 |
抽查方式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事项类别 |
1 |
对电影经营的监督检查 |
电影放映单位 |
摄制含有禁止内容的电影片,或者洗印加工、进口、发行、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违规从事电影制作及经营活动;未经批准,擅自改建,拆除电影院或者放映设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电影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二条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一般事项 |
2 |
对出版物经营的监督检查 |
出版物发行单位 |
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出版含有国家规定禁止内容的出版物;进口、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禁止进口的出版物;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出版物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一般事项 |
3 |
对印刷品经营的监管 |
印刷企业 |
印刷业经营者印刷明知或者应知含有禁止印刷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的,或者印刷国家明令禁止出版的出版物或者非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没有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1、《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2、《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一般事项 |
4 |
对星级饭店的监督检查 |
星级饭店 |
设施和服务是否符合《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未取得星级的饭店是否使用或变相使用星级称谓和标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
《山东省旅游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六十条》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一般事项 |
5 |
对A级旅游景区的监督检查 |
A级旅游景区 |
设施和服务是否符合《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GB/T1775--2003)未取得质量等级的旅游企业是否使用相关质量等级的称谓和标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
1. 《山东省旅游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六十条》 2.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方法》第五条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一般事项 |
6 |
对旅行社的监督检查 |
旅行社 |
经营场所、营业设施、注册资本等基础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经营旅行社业务是否取得经营许可;分支机构的名称、标牌、经营范围等是否法律法规;是否依法经营,有无虚假宣传、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是否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提供与合同内容相符的旅游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
1. 《旅游法》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五条 2. 《旅行社条例》第三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 3. 《山东省旅游条例》第五十一条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一般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