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索引号: 11370322004313717L/2026-558653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6-10 发布机构: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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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监管
领域
联合监管
事项
抽查检查
部门
抽查检查事项 抽查检查
对象
抽查检查内容 事项
类别
抽查检查
方式
实施
层级
抽查检查时间
73 娱乐场所经营情况抽查 娱乐场所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依法经营情况的检查 发起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对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检查 文化娱乐场所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依法设立情况;娱乐场所经营单位遵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娱乐场所经营情况抽查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遵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配合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的检查 从业人员、卫生管理档案、顾客用品用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卫生管理情况,顾客用品用具、空气等卫生检测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74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检查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依法经营情况检查(包括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取得、标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发起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对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检查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依法设立情况;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遵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检查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配合部门 税务部门 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依法检查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配合部门 网信部门 对网络信息内容安全的检查 依法检查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在互联网上提供的文化产品内容是否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75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的检查 1.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2.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
发起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检查 营业性演出从业单位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举办营业性演出是否经过相关文化主管部门批准;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中演出经纪人遵守《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遵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情况;营业性演出活动安全监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的检查 演出举办单位是否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公安部门核准的观众数量、划定的观众区域印制和出售门票。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76 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旅行社安全生产的检查 旅游安全责任制落实的抽查 发起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旅行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旅行社 员工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旅游包车情况、责任险投保等旅游安全落实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抽查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检查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对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 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对广告的监督检查 旅游广告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77 旅行社行业监管 1.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2.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
发起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对旅行社行业的监督检查 旅行社 旅行社依法设立情况,经营场所、营业设施、注册资本等基础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取得经营许可;分支机构依法设立情况,名称、标牌、经营范围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依法经营情况,有无虚假宣传行为、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合同签订情况,是否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提供与合同内容相符的旅游服务;旅游包车监督抽查;其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抽查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检查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对旅行社相关旅游经营行为的检查 旅行社相关旅游经营行为。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对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 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对广告的监督检查 旅游广告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78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检查(包括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发起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对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依法设立情况;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依法经营及消防安全情况。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检查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79 文物保护单位的检查 文物安全检查 发起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文物保护的监督检查 文物保护单位 不可移动文物安全事故防范情况及安全保护措施;文物保护单位遵守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情况。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消防部门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80 博物馆及其行业组织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对博物馆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博物馆及其行业组织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博物馆 博物馆设立运行状况,包括陈列展览、藏品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消防部门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81 艺术考级机构的检查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依法设立及依法组织考级活动检查 发起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艺术考级监督检查 考级机构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依法设立情况;承办单位及考级活动备案情况;考级机构及承办单位是否依法组织考级活动。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县(区)级
82 文物拍卖、文物购销检查 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资质及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情况检查 发起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对文物经营活动、文物市场、民间收藏文物流通的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管 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文物拍卖企业、文物商店依法依规设立情况;文物拍卖及经营活动遵守《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拍卖管理办法》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县(区)级
83 艺术品经营单位的检查 1.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检查
2.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
发起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对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的检查 艺术品经营单位 艺术品经营单位遵守《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及消防安全的有关情况;艺术品经营单位依法设立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县(区)级
84 新文化娱乐相关监管领域 剧本娱乐经营活动跨部门综合监管 发起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对剧本娱乐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 1.活动场所备案、变更情况。2.使用的剧本、脚本备案及变更情况。3.未成年人限入、禁入标志设置情况。4.剧本娱乐活动设置适龄提示,其使用的剧本标明适龄范围情况。5.使用的剧本、脚本内容合规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对治安管理的监督检查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治安管理工作。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配合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 核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县(区)级
配合部门 消防部门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85 旅游住宿服务监管领域 旅游住宿服务跨部门综合监管 发起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对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进行复核检查 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 检查硬件设施及服务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评定标准。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民宿等级划分与评价》标准进行复核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予以摘牌降级。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级 4月-11月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对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及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1.是否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是否安装并规范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2.是否严格落实‘四实’(实名、实数、实情、实时)登记制度,重点是检查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情况;3.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级
配合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的检查 检查宾馆、旅店、招待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档案、顾客用品用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卫生管理情况及顾客用品用具、空气等卫生检测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饭店、民宿食品安全的行政检查 饭店、民宿经营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
配合部门 消防部门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