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文化新闻出版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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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313717L/2012-1967495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2-02-18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文化局 |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始,至201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090;传真:0533-6967065)。
一、概述
2011年,高青县文化新闻出版局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系统运作,强化措施,依法组织实施,在上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和公开工作流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要求和办理时限,确保公众的申请、咨询有人受理,按时回复,真正实现让公众满意的目标。
(二)加强学习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系统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扎实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局领导多次在局务会、全局干部大会上传达全市政府对于信息公开的相关精神和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公开效能,优化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行政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文化新闻出版领域信息公开情况:2011年,县文化新闻出版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中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2、现场查阅:县博物馆县文化馆、县图书馆这三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坚持以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为宗旨,不断完善服务设施,改进服务方式,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查阅服务能力。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1年度,我单位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度,我单位无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1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全县各级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极少数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受人员编制所限,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为兼职人员,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改进措施
1.加强教育,提高认识。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文件的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
2.加强管理,落实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重新梳理细化政府信息栏目,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强化制度的执行,加强平时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工作检查。
3.加强学习,提升水平。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并积极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高青县文化新闻出版局
201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