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文化新闻出版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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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313717L/2016-1967474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6-02-03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文化局 |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始,至201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090;传真:0533-6967065)。
一、概述
2015年,高青县文化新闻出版局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为重点,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考核,拓宽信息渠道,建立健全制度,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高青县文化新闻出版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9条。公开内容涉及县政府及其部门领导成员及工作分工、机构设置及职能、人事任免等信息,规范性文件,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县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县政府重点工作及为民办实事项目,县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其他与社会和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的作用;县博物馆、县文化馆、县图书馆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室或者资料索取点,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方便;通过“高青文化”微信微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利用高青电视台及电台、《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电子信息屏、信息告知栏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拓宽了社会公众获悉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无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全县各级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总结2015年的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制度建设还需加强等。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特别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不断健全完善制度,结合上级新政策、新要求,积极梳理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借鉴学习其他单位特色、新颖形式,进一步拓宽公开形式。
高青县文化新闻出版局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