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

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1-03-02

《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畜牧渔业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邮政编码等。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执行效果评估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畜牧渔业科技推广、教育培训和畜牧渔业队伍建设等畜牧渔业相关工作。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本机关部门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任免信息;

 7.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高青县黄河路82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533-6962941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高青县黄河路82号、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63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高青县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高青县黄河路82号

邮政编码: 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2941

传真:0533-6962941

电子邮箱:gqxscj@zb.shandong.cn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调研科

办公地址:高青县黄河路81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7090

传  真:0533-6967065

电子信箱:gqxzfbgsxx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1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67070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路南首(高青县人民检察院东邻、千乘湖公园南侧、长江路以北 )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61932

 

附件:1.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docx

 

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

2021年3月

附件1

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可多选)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办公室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941;传真:0533-6962941)。

一、总体情况

(一)体制机制建设

2020年,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工作由武海峰同志分管,由中心办公室、财务科、生产科、兽药饲料科、疫病防控中心、渔业养护科及陈琳同志具体负责。

(二)主动公开

1.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示方面:2020年,全中心收到建议提案0件,制发政府规章0件,规范性文件0 件。

2.主动公开政策文件。2020年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其中部门文件1项、政策解读1项、人事任免1项。

3.主动公开财政信息。2020年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主动公开上年度财政决算详情、本年度财政预算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收费和减免情况

2020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完善相关制度;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增强业务知识。

(五)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部署推动。中心将深化政务公开、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公开生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统一部署,统筹推进;中心党组会议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经常性议题进行研究部署;继续明确由党组成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向社会公开。

二是抓好贯彻落实。中心及时对照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时限和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做好政务网站信息公开维护工作,及时发布业务相关信息。

(六)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工作考核。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685.80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0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公开力度加大,但是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较被动;二是政策解读工作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

2021年,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将加强以下工作,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做好财政性资金、重大公共政策决策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人员的素质,做好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1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gaoqing.zibo.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94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5号)部署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体制机制建设。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党组于年初专门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做好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19年,全中心收到建议提案0件。

2.公示公告情况。2019年通过高青政务网发布通知公告4条,其中工程招投标及中标公告2条,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公告2条。

3..主动公开财政信息。2019年中心主动公开上年度财政决算详情、下一年度年度财政预算情况,其中主要公开预算财政支出的主要板块,以及我局“三公”开支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2018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定期对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局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更新不及时、内容单一的责任单位进行督办,确保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公开。

(五)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六)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根据工作实际,将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单位,提高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确保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公开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

二是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

三是通过高青政务网站、工作人员上街宣传、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等形式主动公开畜牧渔业信息,宣传政策及动态,使政务信息公开更加及时、便民、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全中心制发政府规章 0 件,规范性文件0  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等事项公开情况详见下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49.88万元(其中县级26.978万元)

政府采购

5

108.96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全中心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  0  件,行政诉讼 0  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公开力度加大,但是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全面性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够。

2020年,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将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定期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议,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    

2020年1月17日      

高青县畜牧兽医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时间:2019-03-07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始,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畜牧兽医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941;传真:0533-6962941)。
        一、概述
        2018年,高青县畜牧兽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重点工作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文件拟稿纸设有公开属性栏目,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后台、县政府网站、《高青工作》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余条。建立局公众号每周发布畜牧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8年,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省、市、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距离,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够规范,不便于公众查询信息等。
       2019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易读性。二是用好政务公开平台,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高青县畜牧兽医局     

2019年3月6日        

高青县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20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始,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畜牧兽医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文化路54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941;传真:0533-6962941)。
        一、概述
       2017年,高青县畜牧兽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发〔2017〕17号)等文件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国办发〔2017〕24号文件、鲁政办发〔2017〕39号文件和淄政办发〔2017〕17号文件下发后,我单位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单位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文件拟稿纸设有公开属性栏目,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后台、县政府网站、《高青工作》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余条。其中县级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公开2次,工作动态类信息15条,资金信息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7年,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省、市、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离,主要表现为:依申请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落实情况需要进一步提高等。
       2018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业务指导,提高依法依规办理工作水平。

高青县畜牧兽医局     

2018年3月19日      

高青县畜牧兽医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17

        本报告由高青县畜牧兽医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畜牧兽医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文化路;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941;传真:0533-6962941)。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县文件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努力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办公室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做到了机构、领导、人员、措施“四到位”,建立起了良好的工作机制,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制度落实。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2016年,严格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高政发〔2016〕12号)、《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高政办字〔2016〕32号)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建立政策解读机制,明确解读范围,强化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加强解读回应。探索建立政策解读机制,明确解读范围,强化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建立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与群众的互动交流,解决群众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征求意见建议,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进一步加强机关与群众的互动交流,通过“政民互动平台”,解决群众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县水产局的积极努力,将工作落到实处。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高政办发〔2015〕28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加大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力度。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数量。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余条。
   2、主动公开内容
  (1)领导成员及工作分工、机构设置及职能、人事任免等信息
  (2)规范性文件
  (3)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4)审批事项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七、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省、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离,主要表现为:依申请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落实情况需要进一步提高等。
       2017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业务指导,改进申请办理方式,提高依法依规办理工作水平。

高青县畜牧兽医局         

2017年3月17日         

高青县畜牧兽医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工作概述
       2015年,高青县畜牧兽医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25号)、《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5〕10号)文件精神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在服务全县畜牧发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任组长,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各科室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机制,做到机构、领导、人员、措施“四到位”,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强化制度落实。我局严格遵守县政府制定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责任追究、评议考核等9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建立政策解读机制,明确解读范围,强化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建立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进一步加强机关与群众的互动交流,通过“政民互动平台”,解决群众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县水产局的积极努力,将工作落到实处,2015年,“政民互动平台”未收到各类咨询、投诉、建议。全年举办“政风行风热线”1期,部门一把手亲自上线与群众互动交流,宣传政策,答疑释惑。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高政办发〔2015〕28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高政发〔2015〕42号)、《关于落实淄政字〔2015〕108号文件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等工作的通知》(高政字〔2015〕82号)等文件,及时在县编办网站予以公开权力清单。根据《关于公布县级及镇(办)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高政发〔2015〕18号),及时在县编办网站予以公开部门责任清单。
       (二)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人大审议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加强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公开,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告,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结果等信息。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局重点项目基本信息及进展情况。加大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
       (四)加大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不同时段、重点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等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数量。2015年,县水产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余条。
       2、主动公开内容
       (1)领导成员及工作分工、机构设置及职能、人事任免等信息
       (2)规范性文件
       (3)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4)审批事项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县水产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认真按照《关于加强信息报送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高办字〔2013〕2号)要求,明确“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信息公开原则,规范保密审查程序,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未发生违反保密规定事件。
       (二)监督检查情况
       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进行统计、通报。2015年,结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及时督促各科室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畜产品安全、安全生产等5个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舆情和热点问题,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此外,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网络、投诉电话、信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2015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条例》,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人员,及时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生产、生活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增强了办事透明度,提升了服务效能,提高了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省、市、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离,比如信息上报不及时、格式不严谨的情况时有发生。
       2016年,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高青县畜牧兽医局   
2016年3月6日   

高青县畜牧兽医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2-05

2014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在落实政务公开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高青县畜牧兽医局2014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4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平台,拓展公开内容。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工作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特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及办公室工作人员为组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明确了各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负责。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推进养殖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文件。做到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真实有效。
     (三)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等方面情况。局组织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信息。在政务公开阶段及政务公开日活动中,宣传强调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关键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认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渠道。一是通过网络发布。我局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养殖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工作动态。二是通过媒体刊物发布。积极在《高青工作》等媒体发表多条养殖工作信息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我县养殖业工作动态。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在局领导的带领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重点工作,及时更新门户网站。
       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4年在发布主要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和工作动态的信息。并通过电视和平面媒体、科技下乡等其他形式进行信息发布,基本上做到了应该公开的政务信息尽量全面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群众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4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公开信息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局办公室审核,再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开通投诉电话、投诉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政务工作的发展要求及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和充实,有时出现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需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改进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高青县畜牧兽医局   
2015年2月5日   

高青县畜牧兽医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2-14

        2013年我局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局领导定期听取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汇报,研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协调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我局制定并完善了《畜牧兽医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畜牧兽医局机关首问负责制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累计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动物疫病预防、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单位办事服务流程、重大项目招投标情况等各类信息。我局进一步完善了《畜牧兽医局政务公开目录》,内容包括:机构职能、行政许可、重大事项、便民服务、工作动态、党风廉政建设等,严格按照此目录实施政务公开,并及时更新,方便群众了解和监督工作,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
    我局采取多种途径实现政务主动公开:通过高青电视台、高青电台、高青工作、高青政务网以及高青信息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在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公开。我局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了服务窗口,集中统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印制了办事指南小册子,将办理程序、流程上墙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积极做好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准备工作,明确了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积极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全年无一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对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实行全免费。
  五、政府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本年内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本年内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认识不到位以及专业知识学习不够深入等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有待进一步改进: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二是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市民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拓宽公开渠道和方式,及时、全面公开更新政府信息,同时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全面、规范开展。

高青县畜牧兽医局    
2014年2月9日    

高青县畜牧兽医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19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2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畜牧业工作实际,以建设政务公开、信息透明机关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局领导定期听取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汇报,研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协调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根据《条例》及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动物疫病预防、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单位办事服务流程、重大项目招投标情况等各类信息。其中向社会公布的《向社会公开涉企检查收费罚款及行政审批事项》,明确了行政审批项目、审批依据、办事流程、审批期限,政务进一步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新闻媒体。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同时要求各科室定期开展保密自查工作,确保已公开信息的安全。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通过网络、投诉电话、信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不够健全、公开平台相对滞后等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畜牧业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高青县畜牧兽医局    

2013年3月16日       

高青县畜牧兽医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2-28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2011年我局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1年,我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重要工作日程,狠抓责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同一部署,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高青县畜牧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高青县畜牧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并亲自分管,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两名办公室人员共同负责日常工作。
     (二)制度建设情况
       高青县畜牧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在局党组办公会上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年初制定下发了《畜牧兽医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安排,工作中有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对各科室政务公开进行督促检查。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我局制定并完善了《畜牧兽医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畜牧兽医局机关首问负责制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公开的信息范围、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动物疫病预防、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单位办事服务流程、重大项目招投标情况等各类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度,县畜牧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县畜牧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县畜牧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县畜牧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工作开展的深度和力度还不足,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与具体工作结合起来。逐渐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在继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时效性的基础上,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高青县畜牧局  
                         2012年2月20日

高青县畜牧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畜牧局联系(地址:高青县文化路54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941;传真:0533-6962941;电子邮箱:gqxumuju@163.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0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高青县畜牧局   
2011年3月10日  

2009年高青县畜牧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2-10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始,至200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请与高青县畜牧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文化路;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941;传真:0533-6962941)。
一、概述
2009年,高青县畜牧兽医局认真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根据上级部门颁发的相关文件,我局高度重视,出台了《2009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单位等具体要求,为开展2009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栏目。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畜牧统计数据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坚持以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为宗旨,不断完善服务设施,改进服务方式,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查阅服务能力。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09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度,未有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09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全县各级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部分科室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够规范,不便于公众查询信息等。
       2010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的多样性,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增强政策的易读性。

高青县畜牧局      
2010年2月10日   

2008年高青县畜牧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2-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畜牧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文化路;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941;传真:0533-6962941)。
       一、概述
       200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办公室为牵头科室,组织协调其他科室认真把好对外公开的信息,对经过审核的信息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明确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具体流程,建立了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强化信息保密工作,切实做到“应公开必公开、应保密必保密”的要求。
        三是强化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今年全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在局办公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人员,及时监督工作进展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围绕职能,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畜牧统计数据等。
     (二)以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统计外网、月报、年鉴为主要载体,多种形式发布信息。一是政府网站。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三是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8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全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同时要求各科室定期开展保密自查工作,确保已公开信息的安全。二是要求各科室积极开展自查,督促各科室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高青县畜牧局      
200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