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
标题: 解读《关于支持高青黑牛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索引号: 12370322MB28963060/2021-514316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2-01 发布机构: 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

解读《关于支持高青黑牛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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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9日,高青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高青黑牛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对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现就支持高青黑牛产业加快发展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发展高青黑牛产业,高青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印发<高青县关于扶持高青黑牛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高政发〔2019〕8号)、《关于印发<高青县促进黑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办字〔2020〕10号)文件。2020年11月15日,江敦涛书记在《中共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  关于呈报我市畜牧业发展有关调研报告的报告》中批示“一是从全市角度做好产业规划,包括园区规划,以规模化、园区化养殖为主。二是支持龙头企业尽快形成、扩大规模”。2020年12月27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27号)文件,指出要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高青黑牛产业进一步做大规模、做优品质、做强品牌,加快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支持高青黑牛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二、决策依据

(一)《关于印发<高青县关于扶持高青黑牛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高政发〔2019〕8号)

(二)《关于印发<高青县促进黑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办字〔2020〕10号)

(三)江敦涛书记在《中共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  关于呈报我市畜牧业发展有关调研报告的报告》中的批示精神

(四)《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27号)

三、出台目的

为推进高青黑牛产业进一步做大规模、做优品质、做强品牌,提升龙头企业带动能力,推广园区养殖模式,转变产业发展方式,加快构建现代化养殖、繁育、加工、销售体系,把高青黑牛产业打造成全县农业农村经济新的增长极。

四、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七部分:

(一)规划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以唐坊镇、黑里寨镇为核心建设存栏10万头的高青黑牛现代产业园,在全县范围内统筹规划布局占地30亩以上、存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

(二)大力推广园区养殖模式。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大型养殖园区,鼓励养殖规模5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合作社等养殖主体入园养殖。

(三)推进黑牛育种工程。加强与山东省农科院等科研机构合作,创建高青黑牛研究中心,持续改良高青黑牛,提升品质,为全县黑牛繁育提供优质冻精。

(四)建设智能饲料供应体系。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区域性智能化饲料加工、配送体系,为养殖主体提供智能化加工营养均衡的全价日粮,送料上门,提高生产率,降低劳动强度。

(五)强化园区高青黑牛疫病防控体系。压实动物防疫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防控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园区建设运营单位及养殖户主体责任。安排专业防控人员负责园区和交易区防疫制度落实,确保公共卫生和产品质量安全。

(六)构建黑牛产业绿色循环体系。支持园区加大养殖废弃物综合处理体系建设,推广“干撒式发酵床”的方式饲养,实现废弃物能源化、肥料化利用。鼓励园区实现种养循环,严格执行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

(七)强化养殖园区数字化赋能。按照数字化、智能化标准规划设计园区和规模养殖场,养殖设施符合数字设备应用技术要求,全面提高圈舍智能化水平,加强园区智能化应用,推进黑牛养殖档案电子化,生产信息直联直报,实现黑牛改良育种、数字化监管便利化,为推行数字交易、数字金融、保险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