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
标题: 关于2020年高青县新建、改扩建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情况公示
索引号: 12370322MB28963060/2020-516973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7-28 发布机构: 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

关于2020年高青县新建、改扩建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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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2020年淄博市新建改扩建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的通知》(淄牧渔字〔2020〕33号)文件要求,高青1个申报指标。补助标准为:2020年6月底前完成新建、改扩建猪场,符合环保政策,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区县择优推荐存栏达到300-999头,一次性补助10万元;存栏达到1000头以上,一次性补助20万元。
       根据我县今年以来统计的新建改扩建生猪规模养殖场的基本情况,经现场查验,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高青县硕康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存栏1000头以上)为项目承担单位。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致电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生产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6988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