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
标题: 高青县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22MB28963060/2018-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3-20 发布机构: 高青县畜牧兽医局

高青县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0
  • 字号:
  • |
  • 打印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始,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畜牧兽医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文化路54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941;传真:0533-6962941)。
        一、概述
       2017年,高青县畜牧兽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发〔2017〕17号)等文件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国办发〔2017〕24号文件、鲁政办发〔2017〕39号文件和淄政办发〔2017〕17号文件下发后,我单位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单位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文件拟稿纸设有公开属性栏目,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后台、县政府网站、《高青工作》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余条。其中县级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公开2次,工作动态类信息15条,资金信息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7年,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省、市、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离,主要表现为:依申请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落实情况需要进一步提高等。
       2018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业务指导,提高依法依规办理工作水平。

高青县畜牧兽医局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