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
标题: 高青县畜牧兽医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22MB28963060/2016-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6-03-07 发布机构: 高青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

高青县畜牧兽医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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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工作概述
       2015年,高青县畜牧兽医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25号)、《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5〕10号)文件精神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在服务全县畜牧发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任组长,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各科室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机制,做到机构、领导、人员、措施“四到位”,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强化制度落实。我局严格遵守县政府制定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责任追究、评议考核等9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建立政策解读机制,明确解读范围,强化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建立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进一步加强机关与群众的互动交流,通过“政民互动平台”,解决群众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县水产局的积极努力,将工作落到实处,2015年,“政民互动平台”未收到各类咨询、投诉、建议。全年举办“政风行风热线”1期,部门一把手亲自上线与群众互动交流,宣传政策,答疑释惑。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高政办发〔2015〕28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高政发〔2015〕42号)、《关于落实淄政字〔2015〕108号文件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等工作的通知》(高政字〔2015〕82号)等文件,及时在县编办网站予以公开权力清单。根据《关于公布县级及镇(办)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高政发〔2015〕18号),及时在县编办网站予以公开部门责任清单。
       (二)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人大审议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加强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公开,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告,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结果等信息。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局重点项目基本信息及进展情况。加大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
       (四)加大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不同时段、重点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等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数量。2015年,县水产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余条。
       2、主动公开内容
       (1)领导成员及工作分工、机构设置及职能、人事任免等信息
       (2)规范性文件
       (3)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4)审批事项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县水产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认真按照《关于加强信息报送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高办字〔2013〕2号)要求,明确“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信息公开原则,规范保密审查程序,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未发生违反保密规定事件。
       (二)监督检查情况
       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进行统计、通报。2015年,结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及时督促各科室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畜产品安全、安全生产等5个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舆情和热点问题,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此外,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网络、投诉电话、信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2015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条例》,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人员,及时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生产、生活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增强了办事透明度,提升了服务效能,提高了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省、市、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离,比如信息上报不及时、格式不严谨的情况时有发生。
       2016年,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高青县畜牧兽医局   
201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