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畜牧兽医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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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22MB28963060/2017-1189204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7-03-17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畜牧兽医局 |
本报告由高青县畜牧兽医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畜牧兽医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文化路;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941;传真:0533-6962941)。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县文件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努力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办公室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做到了机构、领导、人员、措施“四到位”,建立起了良好的工作机制,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制度落实。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2016年,严格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高政发〔2016〕12号)、《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高政办字〔2016〕32号)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建立政策解读机制,明确解读范围,强化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加强解读回应。探索建立政策解读机制,明确解读范围,强化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建立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与群众的互动交流,解决群众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征求意见建议,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进一步加强机关与群众的互动交流,通过“政民互动平台”,解决群众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县水产局的积极努力,将工作落到实处。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高政办发〔2015〕28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加大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力度。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数量。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余条。
2、主动公开内容
(1)领导成员及工作分工、机构设置及职能、人事任免等信息
(2)规范性文件
(3)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4)审批事项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七、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省、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离,主要表现为:依申请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落实情况需要进一步提高等。
2017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业务指导,改进申请办理方式,提高依法依规办理工作水平。
高青县畜牧兽医局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