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标题: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许可公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
索引号: 11370322MB28522908/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1-30 发布机构: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许可公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

发布日期: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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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予以注销高青县木李镇李付董村东李卫生室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以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无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现将注销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名 称

登记号

类 别

科 目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1

高青县木李镇李付董村东李卫生室

PDY00024737

032212D6001

村卫生室

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木李镇东李村

董维彬

李庚学

对上述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意见递交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受理窗口91号,要求书面意见应说明利害关系,写明具体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公示期:2020年11月04日~2020年11月11日

联系电话:0533-6983700。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