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许可公示(农药经营许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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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MB28522908/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4-0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查,高青康永农资经营部符合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条件,准予变更经营场所为高青县花沟镇官兴村(田官自然村)75号。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0年4月9日-2020年4月15日(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533-6983571。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