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许可公示(取水许可证注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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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MB28522908/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9-24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进一步规范取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照高青县水利局提供的《关于请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注销淄博南岳水务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的函》相关内容,现注销淄博南岳水务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许可证号:D370322S2021-0056,注销原因为连续停止取水两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如对本通知有异议,可以自本通知获悉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陈述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公示期限:2020年9月24日-2020年9月30日(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533-6983571。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