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解读《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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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MB28522908/2023-5331473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1-17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一、编制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在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三、编制目的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扣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
四、主要内容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1.主动公开情况。全面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等工作,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11篇,重点对文件的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内容进行解读,与政策文件一并公开。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申请办结数5件,按时办结数5件。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管理,对拟定主动公开的信息,实行“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信息制作者”三级审核制度,形成了多角度把关、多维度发力的动态调整工作机制。
4.平台建设情况。根据政务新媒体建设要求,做强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管理。定期更新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内容、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上对我局政务服务、企业开办、办理建筑许可等业务事项的政策文件、最新动态、政策图解等内容进行分区域、系统化的公开公示,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33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367条。
5.监督保障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副局长为组长,由业务协调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每个业务科室指定一名同志,成立由8人组成的政务公开专项工作队伍。坚持定期考核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结合业务开展培训3次,将政务公开工作贯穿至审批服务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