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高青县好时光歌城、高青县星耀文化娱乐店申请设立娱乐场所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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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MB28522908/2024-549683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2-27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12月25日受理徐海龙、李长明提出的设立(√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6日:
申 请 人: 高青县好时光歌城
场所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田镇街道中心路王府井商业城23号楼
经营范围: KTV服务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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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 |
徐海龙 |
男 |
山东省临淄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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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徐海龙 |
男 |
山东省临淄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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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
徐海龙 |
男 |
山东省临淄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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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高青县星耀文化娱乐店
场所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亿联国际商贸城7座三层
经营范围: KTV服务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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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 |
李长明 |
男 |
吉林省东丰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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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吴宪 |
男 |
吉林省东丰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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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
李长明、尹旭、吴宪 |
男 |
吉林省东丰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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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533-6983571
通讯地址: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D区140号窗口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