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淄博超牛兽药销售有限公司申请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核意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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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MB28522908/2025-550348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1-23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关于淄博超牛兽药销售有限公司申请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核意见的公示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及《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规定,现将淄博超牛兽药销售有限公司申请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淄博超牛兽药销售有限公司,地址:高青县黑里寨镇格家村56号,申请人:李笛,申请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非生物制品)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对经营门店进行了审查和实地核查,符合办证条件,拟同意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3日—2030年1月22日,(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533-6983700。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