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依职权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决定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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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MB28522908/2026-559177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7-23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依职权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决定书
高青县赵锣锅羊肉馆等2516家食品经营单位:
高青县赵锣锅羊肉馆等2516家食品经营单位,存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或营业执照已注销但未依规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经催告仍未主动办理注销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第(三)项、《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我局依法作出注销决定。
对附件所列单位对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全部予以注销,证书正、副本作废,原许可证编号不再启用;以上食品经营许可证自本注销决定书作出之日起丧失法律效力,相关主体即日起不得再以原许可资质开展食品经营相关活动。
当事人如对本注销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桓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无法直接送达文书的,本公告视同注销决定书送达公告。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