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标题: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节能审查服务指南
索引号: 11370322MB28522908/2023-512547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06 发布机构: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节能审查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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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依据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2、《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

二、办理条件

1、符合节能减排相关发展规划、行动计划、技术标准;

2、项目能耗水平和用能设备能效标准达到国家和省相关要求;

3、符合地区能源消耗总(增)量控制要求。

三、办件类型:承诺件

四、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等

五、办理时限: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时间)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六、是否收费:否

七、是否存在特别程序:是,专家评审、委托评估

八、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节能审查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

2.项目节能报告(原件5份)。

九、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100窗口

十、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核(专家评审)→决定→办结。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电话:0533-6985300  投诉电话:0533-6983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