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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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MB28522908/2024-5426010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4-01-23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协调科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东路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3502;传真:0533-6983505;邮箱:gqxzwzxywk@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规范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平台建设、回应诉求等工作,不断拓展公开广度深度,全力打造透明高效的政务公开新模式。
(一)主动公开
制定《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准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务服务办事指南以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信息和实施信息。2023年累计公开信息341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1条,比2022年增加88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20条。持续加强政策解读,通过通过文稿解读、单位负责人解读、图文解读等方式发布5篇解读材料。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办理12345热线124件,办理结果满意率 90%以上。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流程,着力提高依申请办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比上年度减少4件,申请内容涉及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件,其中无法提供1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形成具体经办人员、科长、局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机制,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完整、权威、准确。实行政府信息动态调整制度,全面排查已发布公开的信息,对发布格式不规范、链接失效等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已发布的信息有效、规范、准确。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设“全景化勘验”栏目,运用VR技术公开办事指南,打造微信VR实景“样板间”服务指南、推行“云游政务”政策宣讲、开通“秒懂政务”模块,实现了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的深度融合。优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新开设自主化查询功能区,方便群众查询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听取专题汇报2次。业务协调科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配备专职人员1名。结合业务开展政务公开培训3次,围绕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方面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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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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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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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5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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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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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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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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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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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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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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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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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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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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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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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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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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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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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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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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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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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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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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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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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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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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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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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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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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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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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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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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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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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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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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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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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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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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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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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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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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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政府信息未严格按照公开时限的要求进行公开,存在时效性不强的问题。
二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信息还存在公开内容不全、发布栏目不正确的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严把政府信息公开时间节点要求,根据信息类型明确公开时间,对于行政许可类信息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领域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公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自查3次,对未及时公开信息的2个栏目及时进行了整改,提高了信息公开时效。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优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政府网站信息专栏的重大建设项目审批、行政许可公示、优化服务等栏目进行了重新规划完善,合并重复栏目3个,对许可类信息规范公开许可号、许可有效期、作出许可日期等内容,提高了信息发布的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3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一是线上线下结合,多渠道公开信息。统筹运用政府网站、微信、头条号等新媒体与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线下打造集办事服务、咨询辅导、政务公开为一体的政务综合体,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精准推送相关信息。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在提升时效性和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为群众提供方便、及时、快捷的审批服务信息。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1件,未承办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办复率均为100%。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复文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专题中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打造微信VR实景“样板间”服务指南,以立体化方式直观展现食品、药品、培训学校等行业勘验标准;在局微信公众号推行“云游政务”,政策宣传普及1000余人次;推出电子化办事指南,完成884项政务实现标准化梳理,在“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开通“秒懂政务”模块,初步梳理4大类60个高频事项的“白话版”办事指南,力促办事无忧。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