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标题: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MB28522908/2026-556456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20 发布机构: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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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始,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协调科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东路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3502;传真:0533-6983505;邮箱:gqxzwzxywk@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健全制度、规范内容、拓展渠道,有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推进法定信息主动公开,严格依照法规落实公开要求,制定并实施《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专栏,及时、准确发布行政许可、执法结果、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动态等重点领域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拓宽信息发布渠道与成效,2025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44条。其中,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159条,运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85条,形成了线上线下互补的公开格局。深化政策解读与公众互动,通过文稿、负责人、图文等多种方式发布政策解读材料4篇,促进政策理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高效办理12345热线258件,办结率与满意率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从严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在办理流程上,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登记、审核、转办、答复、归档实行全链条闭环管理。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比上年度增加1件,申请内容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统计数据。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2件,其中无法提供2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推进规范化管理。动态维护政府信息,确保重要行政审批及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信息稿件由相关业务科室草拟,经分管领导内容审核、主要领导审批通过后,方予对外发布,确保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强化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做好微信公众号运维工作,优化公众号栏目布局,创新开设“云游办事厅”“全景化勘验”、“AI助手”特色专栏,精准推送政策动态。在政务服务大厅打造多功能政务公开专区,设立意见诉求窗口,征集群众诉求,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统筹,主持召开4次政务公开专题会议;业务协调科负责落实,并安排1名人员专职负责,近三年岗位无变动,保障工作连续性。加强学习培训,建立日常指导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机制,已开展5次政务公开培训,定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内容审核与校对工作的标准及步骤,明确各科室责任。严格执行信息采编、核实、报送与发布的全流程规范,健全信息源头核查、内容多层审核及失职问责机制,确保报道信息真实、内容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渠道单一,政务新媒体内容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拓展。

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难以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接收习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

(二)改进情况

一是完善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功能,打造“一站式”政务信息发布与互动平台,优化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功能和提升内容质量。

二是除传统文字说明外,采用短视频、动画、信息图、音频等形式,将专业政策语言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表达。细化政策解读信息标准,制定政策解读清单,要求政策解读涵盖制定背景、数据来源、实施细则、解读联系人等核心要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5年本机关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了《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

一是全面梳理公开企业从设立、许可到注销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指南与服务流程,通过公众号和短信平台,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主动推送减税降费、融资扶持等专项政策解读及申报指引,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二是全面升级政务公开便民服务专区。将审批事项要素制成“二维码矩阵”和可视化办事指南,将高频事项的申请表格等制成教学视频与图文包,通过专区电子屏与公众号同步展示。强化“政策宣讲员”职能,提供“一对一”贴心服务,形成了“服务即公开、公开促服务”的良性循环。三是每季度对公开内容进行抽查评估。建立“政务公开月度讲堂”制度,邀请媒体专家、业务骨干开展针对性培训,内容涵盖政策解读技巧、新媒体运营等,全年培训覆盖超100人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未承办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拓展“政府开放月”的深度与广度,将以往集中在特定时段的活动,发展为常态化、主题化的政民互动系列项目。增加了政策执行效果评估、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专题会等环节,并跟踪反馈代表建议,形成了“参与-反馈-优化”的工作闭环。二是推动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升级与场景延伸,在以往仅提供资料查阅的基础功能上,增加常态化开展政策现场解读、综合咨询和“政府开放日”活动等功能。同时,探索将专区向大型商超、客运枢纽、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延伸,打造贴近群众生活的“政务便利店”,使政务公开更接地气。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 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 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