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标题: 解读《高青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MB28613308/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9 发布机构: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解读《高青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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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高青县应急管理局在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高青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三、编制目的

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效应,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四、主要内容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1.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累计公开信息280余条,比上年度增长5%,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20余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00余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信息60余条。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组织,2022年通过文稿解读、简明问答等方式公开政策解读材料3篇。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本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上年度结转0件。申请内容为获取安全生产检查结果。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管业务就要管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推进,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应急管理专业领域信息公开。调整《高青县应急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高青县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修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按照目录公开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覆盖面。

4.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的要求,优化县政府门户网站高青县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栏目,新开设专栏1个,合并专栏3个,更加规范公开信息。政务新媒体方面,依托新媒体传播速度快、传播面广的优势,加大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开设“安全生产”栏目,集中公开政策法规、生产事故案例等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人员变动,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制定《高青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2022年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次,使每一位工作人员特别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更加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增强了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