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5月份执法检查结果(202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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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MB28613308/2026-558514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6-0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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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执法机关 |
执法类别 |
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执法依据 |
执法结论 |
执法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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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6〕85号 |
高青韩平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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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 |
1、罐区油气回收装置未设置“禁止烟火”安全警示标志。 2、92#加油机急停按钮防护罩缺失。 3、未提供应急值班制度。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刘俊香已离职)发生变化,未及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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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立案处罚 |
202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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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6〕90号 |
高青县嘉吉能源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加油员韩立民2026年教育和培训时间仅有10学时不足20学时(《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应当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应急预案未签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3、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制度未明确资金保障(《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九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立案处罚 |
2026.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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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 应急检记〔2026〕96号 |
高青云鹤油品有限公司加油站 |
安全生产检查 |
1、加油站办公室安全出口无标识。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明确资金保障措施。 3、加油员王海嫔2025年教育和培训时间仅有16学时不足20学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立案处罚 |
2026.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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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6〕100号 |
高青新兴石化站(个人独资) |
安全生产检查 |
1、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岗位排查5月17,19,20日未及时记录。 2、营业厅配电箱未设跨接。 3、92号加油站上油管道锈蚀。 4、洗车区配电箱线孔未做防火封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立案处罚 |
2026.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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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6〕109号 |
高青煦润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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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 |
1、为员工配发的防护手套不符合《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的第2部分石油、化工、天然气(GB39800.2-2020)要求。 2、92#油罐操作井内三条接地连接在一个接地端子上。 3、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台账未及时更新。 4、未提供站长每季度检查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记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立案处罚 |
2026.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