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高青分局
标题: 解读《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高青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58588G/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4 发布机构: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高青分局

解读《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高青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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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2021年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格式和内容作出了新的规定。在此基础上,本单位编制了《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高青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三、编制目的

全面展现本单位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四、主要内容

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制定《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高青分局政务公开保障制度》,对医疗救助等信息公开进行规范管理,对每季度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作出了要求,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起草文件时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21年,全面公开机构职能,包括法定职责、领导分工、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相关信息;公开政策文件信息2条;重要部署执行信息6条;行政执法公示8条;医疗救助信息9条;社会保险信息9条,以上信息根据变化和更新及时上传。

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经常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明确综合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2021年开展了4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对培训政务公开年度计划、政务公开相关条例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