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高青分局
标题: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高青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58588G/2023-533141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3 发布机构: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高青分局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高青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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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医保局的指导下,根据《高青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中共高青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一)带领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法治观念。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职责明确,确保职能发挥到位,同时要求各科室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内容,夯实工作责任,及时梳理总结我局各项法治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通过召开党支部理论学习专题研讨会、利用业务学习、党支部学习、通过学习强国APP等方式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开展了《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法》等专题学习活动,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法律法规
         1.积极推动《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集中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制作打击欺诈骗保短视频,运用新媒体手段加强宣传。
         2.积极组织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及广大办事群众参与《条例》有奖竞答活动,通过有奖竞答活动更好的普及了《条例》知识,树立了“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法律意识。通过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对医保方面法律法规的认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坚持严格规范执法,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涉及重要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规划、党的组织建设及干部考核及奖惩等重要事宜,严格执行集体审议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行为的决策程序。
         2.做好对定点医药机构监管工作,分组协作完成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全覆盖检查,全年暂停医保服务协议6家。制定了《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高青分局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及《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高青分局对民营定点医疗机构联合检查实施方案》,联合其他部门按时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任务发起、联合检查、结果公示等工作,打造医保基金监管新模式。
         3.完善行政监督制度,依法接受监督。坚持在局党总支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受理、妥善解决、按时反馈群众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关切;同时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健全交办、督办、约谈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层级监督的常态化、长效化。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局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一些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一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系统实行垂直管理,高青分局行政执法力量较弱,需要进一步进行统筹谋划。二是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监管手段相对单一,利用信息化技术开展工作的能力不足,服务群众和基金监管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法治政府建设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百姓的安居乐业。今后工作中,高青医保分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决策部署,加强法治建设,严格依法行政。一是着力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克服编制紧张、人员力量相对不足的困难,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医保法治建设工作力量,通过有力的监管手段,擦亮医保品牌,树立起医保部门“敢管、严管、善管”的良好形象。二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教育培训。积极开展法治医保学习教育和工作培训,把法治学习列入各党支部理论学习内容,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医保法治理念。组织召开专题培训,邀请专业人员对新制订和修订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解读,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医保法律法规政策专业能力学习,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