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湖北社区建设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8
建议人: 卢南社
主办单位: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19-03-2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卢南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湖北社区建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湖北社区于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开始了重新启动工作,期间我们艰难处理了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且在县财政如此紧张的情况下,采取了有力措施进行启动,目前正在全力推进中,其中,山东金岭建工承建的12栋楼已经建设完成并于近期验收;中建承建的15栋楼已经主体封顶,正在内外装修,力争今年10月竣工验收;卓越房地产承建的14栋正已经启动,力争今年10月竣工验收;小区配套正在进行招投标,力争今年12月竣工验收,湖北社区所有工程及室外配套力争2019年底完成。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0日

 

 

(联系单位:高青县大芦湖片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联系人:秦福杰,联系电话:6967387)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代表工作室

湖北社区的建设,可以促进土地节约,资源共享,提高周边自然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建议尽快把湖北社区建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