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气代煤、电代煤工作暂缓向农村偏远平房地区进一步推进的建议的答复)
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71
建议人: 孙秀娟、王仕军、程卫忠、韩晓燕、韩晓莉
主办单位: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19-03-2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孙秀娟、王仕军、程卫忠、韩晓燕、韩晓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气代煤、电代煤工作暂缓向农村偏远平房地区进一步推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18年淄博市以第1名的成绩成功入选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到2020年要实现散煤销号、达到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的目标。2018年-2020年将获得中央财政15亿元的奖励补贴,为我们推进清洁取暖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这是一项民生工程又是一项政治任务,2020年底前我县散煤使用必须清零。

二、从2017年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开始,我县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和聘请专家的方式开展,对安全隐患坚持“零容忍”,严格验收标准,消除安全隐患。

三、为减轻用户负担、加强补贴扶持、提高清洁取暖利用率,从2018年开始,县政府和县气代煤电代煤指挥部人员开始多渠道、多形式的调研各种清洁取暖设备,安装地源热泵、暖风机试点,考察生物质清洁采暖炉设备,为居民选择性价比高、质量好、供热效果好的清洁取暖设备,居民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清洁取暖方式。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0日   

 

 

(联系单位:县住建局,联系人:邵珠国,联系电话:18553333933)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人大代表工作室

由于村多、存村小、空心化率高、占地面积大,存在项目建设投资大、效果不理想问题,建议气代煤、电代煤工作暂缓向农村偏远平方地区进一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