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机构(执法岗位)信息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129P/2023-532635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10 发布机构: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机构(执法岗位)信息

发布日期: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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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构/执法岗位 执法职责 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执法类别
综合二科 负责拟订城市设计、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及智慧住区、智慧建造等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重大项目及试点示范。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重大技术引进和技术创新工作。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相关职责。负责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工作,配合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概算方案。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设计规范。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勘察设计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工作。负责拟订全县燃气、供热行业的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编制全县燃气、供热行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县燃气、供热行业服务标准规范、评价考核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县燃气、供热行业的产品价格、服务收费标准和改革发展措施。负责氢能在公用事业领域中的应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镇燃气、供热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协调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档案和地下管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共享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质量监督和验收、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监管工作。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30号 0533-6962070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行政处罚
质量安全一科  负责芦湖街道、高城镇、高青化工产业园、唐坊镇、花沟镇区域内限额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行为、扬尘污染防治的服务保障工作。按照工业企业内新上房屋建筑工程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含装修、拆除)、构筑物、工业设备基础或基座工程(含拆除)的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30号 0533-6950211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行政检查、行政处罚
质量安全二科 负责田镇镇、常家镇(含经济开发区)、青城镇、木李镇、黑里寨镇区域内限额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行为、扬尘污染防治的服务保障工作。按照工业企业内新上房屋建筑工程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含装修、拆除)、构筑物、工业设备基础或基座工程(含拆除)的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30号 0533-6950211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行政检查、行政处罚
消防技术科  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30号 0533-6950211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清欠科  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监理企业事中事后服务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建筑领域农民工欠薪问题,做好建筑业行业经济运行分析与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做好建筑业企业对外市场开拓服务保障工作。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30号 0533-6950211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行政处罚
招投标和造价科  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造价咨询企业事中事后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招标代理企业的事中事后服务保障工作。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30号 0533-6950211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行政检查、行政处罚
检测科  负责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做好限额以上建筑工程所用商品混凝土生产质量服务保障工作。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30号 0533-6950211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行政检查、行政处罚
燃气供热科 协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订全县燃气、供热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燃气、供热行业服务标准、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燃气、供热行业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制定行业发展调控措施;负责燃气、供热等行业发展与统计工作;参与拟订全县燃气、供热行业的产品价格、服务收费标准和改革发展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县城镇燃气、供热行业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配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燃气、供热企业经营活动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氢能在公用事业领域中的应用工作。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30号 0533-6950785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检查
住房保障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政策性住房(包括限套型、限房价的“两限”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与配售、配租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和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落实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组织建设工作;承办国家、省、市、县住房保障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计划;负责住房保障的宣传、调研和统计及住房保障档案管理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对上争取支持工作。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0533-6987070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行政检查、行政确认
市场保障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政策性住房(包括限套型、限房价的“两限”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与配售、配租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和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落实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组织建设工作;承办国家、省、市、县住房保障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计划;负责住房保障的宣传、调研和统计及住房保障档案管理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对上争取支持工作。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0533-6987070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行政检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