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旭阳热力有限公司服务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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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129P/2025-546965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0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一、服务态度标准
1、工作时间佩戴工作牌,统一着装,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热情接待用户来电、来访,认真听取用户意见,耐心解答用户提出的问题。
2、供暖期间,解决用户采暖中的实际问题。因维修等原因需出入用户家中时要穿鞋套,以保证用户家中清洁。
3、坚守工作岗位,实行运行期间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制度,保证用户随时联系。
二、服务内容标准
1、供暖期:当年11月5日0时到次年的3月20日24时,如有特殊情况,根据政府下发通知为准。
2、供暖温度:室内采暖设计、设施安装、保温措施合理,按时足额缴纳取暖费的用户,公司按时、保质供热,在采暖期内,用户室内采暖温度为:不低于18℃。
3、维修范围:以供暖设施的产权界定为准,原则上谁的产权谁负责维修、管理。若用户申请上门维修时,要首先了解清楚供用热设施产权范围,向用户解释产权范围后帮助用户调节开关、阀门、排气等工作,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三、服务效率标准
1、一般事故:接到抢修电话后,立即安排抢修人员到场,24小时内恢复正常供热。
2、较大事故:接到抢修电话后,立即安排抢修人员到场,2天内恢复正常供热。
3、用户提出的疑难问题3日内给予答复,10日内处理完毕。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的,及时向用户作出合理解释。
四、服务纪律标准
1、服务用户做到语言文明、热情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2、供热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用户吃、拿、卡、要。
3、供热服务人员严禁酒后上岗。
五、服务责任与投诉
1、用户可以拨打服务监督电话:0533-6951111投诉反映情况。
2、在服务工程中,因用语不文明、服务不到位或与用户发生争执,情节恶劣的,经公司核实后,将对违纪员工给予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