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高青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30号
负责人
张延新
办公电话
0533-6950785
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公用事业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参与公用事业相关行业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县公用事业相关行业的建设、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持工作。
2.承担全县燃气行业发展的服务保障工作,参与编制全县城镇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规范和评价燃气行业经营服务的服务保障工作。
3.承担全县供热行业发展的服务保障工作,参与编制集中供热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规范和评价供热行业经营服务的服务保障工作。
4.贯彻执行燃气供热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参与拟订相关政策,并配合组织实施。
5.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全县清洁取暖综合协调、建设推进和指导服务工作,配合做好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年度分配方案拟订相关工作。
6.配合做好公用事业相关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服务质量和服务规范评价标准、产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的修订、拟订工作,参与拟订有关经济政策和调控措施。
7.承担公用事业相关行业科技进步工作,承担公用事业相关行业培训工作,承担公用事业相关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公用事业相关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技术合作与对外交流。
8.承担氢能在公用事业相关领域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9.承担乡村建设发展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10.承担原商业物资系统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11.完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