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局认真研究,现就我局职责权限范围内作出如下答复:
一、实现错时免费开放停车场。目前,我局已错时开放停车场,停车场开放具体时间为工作日18:30至次日7:30,节假日全天。
二、进一步加强路沿石以上机动车、非机动车的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边宣传、边规范、边整治”的原则,根据区域划分,采取不定点、不定时流动巡逻的方式,加强对辖区内主次干道、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一是对不按箭头指示方向停放、跨压两个停车位、车身超过停车位占压盲道等不规范停放的机动车,主动进行提醒,告知车主正确停放要求,督促其自行纠正;二是对乱停放的电动车进行及时督促整改,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内;三是对不符合规范的共享电动车,执法人员进行依法拖移。同时要求商户对其门前责任区域的非机动车摆放情况进行自管,确保摆放整齐。
三、持续推进,落实“城警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与交警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我局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而警方则具有更强的执法权力和手段。通过“城警联动”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共享交通违法信息、监控设备等资源,提高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用实际行动助力交通秩序提升。
四、加大宣传引导,提升文明停车意识。进一步明确宣传目标:提升公众对文明停车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大家自觉遵守停车规定,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结合线上线下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利用发布倡议书、路边大屏宣传以及日常执勤宣传等方式,确保宣传信息能够覆盖更广泛的人群。同时建立文明停车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举报不文明停车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针对您提出的提案,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来解决停车难问题。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与建议,我局将继续完善停车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积极倡导绿色出行方式,为高青城市管理工作贡献综合执法力量。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6日
背景:
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城市建设、规划等 统筹不足,车辆的乱停乱放已成为城市一大顽症,不仅严重影响市容市貌、损害城市形象,也给城市交通带来了不便,使市民的生活质量大打折扣。从区域上来看,多年来城市新建项目配建车位增长主要分布在外围区域,老城区内住宅、商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已配建停车位难以满足需求,并且缺少周边公共停车位的规划建设,导致占用非机动车道、 人行道和小区通道,路边违章停车等现象日渐明显,周边交通出行环境不断恶化。
存在的问题:
一是停车泊位供需结构性失衡问题突出。住宅区及单位 停车场呈现“两多两难”现象,即住宅区车位白天空置多、 晚上停车难,单位车位晚上闲置多、白天停车难,供需结构
性矛盾突出。
二是城市停车场建设与停车管理不够高效。单位停车配 建指标不按员工自有和社会外来两大需求分别配建,尤其是 窗口单位的停车难更加突出,停车位被单位职工的车占满,办事群众车辆无处停放。
三是城市停车法律法规方面严重缺失。现有的地方停车 法规主要集中在少数大中城市,地域特性较强。有关各个部 门之间的停车管理职责划分也十分模糊,建设、城管、国土以及交警间缺少详细的分工规定。
建议:
一是树牢服务群众方便的观念,践行好社会公益职能。
将各单位停车场免费对外开放落实情况和长效推进情况纳 入督导考核。各区县、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对 本辖区内可开放停车场进行汇总,组织引导辖区、行业管理 的停车场在周内夜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免费开放,其他 时间鼓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方案,合理错时开放停车场,用实际行动助力交通秩序提升。
二是各级政府部门要提升统筹规划能力,解决好有序停 车。要加强城市停车场建设与停车管理,统筹完善停车场规 划,科学设置停车位,提高住宅、医院、学校等区域停车位 配建指标;适度控制行政办公区停车场规模,在窗口单位、 公共服务场所、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配套建设停车场。同时, 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将有限的城市路旁停车 位进行整合规划,设置警示标志,规定停放时间,明示合理的收费标准,减少“僵尸车”对车位的挤占。
三是健全法律法规,发挥法律智囊作用。由相关部门牵 头制定专门的停车法,建立一套完整的停车管理法律体系, 明确各个部门之间的停车管理职责分工,做好对违规行为的 惩处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同时,要加大政策宣传力 度,积极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引领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自觉执行停车管理法律法规。